想弄你,还要告诉你理由嘛,你妈的,你到底做了什么,怎么可能把我的车子弄成这样,你踏马到底知不知道,你做了什么事情啊。”
怒声咆哮,无能暴怒的情绪达到巅峰。
林凡没有理睬他。
遇到这种人,他脑海里只有一种想法,就是送到派出所,让警察叔叔教育对方,给对方上一堂生动的课。
放任不管?
算了?
不可能的。
这种不将他人的性命放在心里的人,放任不管只是将危险留给下一位无辜的受害者而已。
“根据《刑法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,因而构成犯罪的,是故意犯罪。”
“故意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”
“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,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,看你的模样,肯定超标,这点无需质疑。”
“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,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他不是给对方普法。
而是想让对方知道,你的行为已经很严重。
“你踏马有病是不是,跟我在这吹你妈呢。”
豪哥开口,闭口就带妈,听的林凡眉头直皱,素质堪忧,也不知以前到底有没有读过书,激动的时候,可以偶尔说个妈,但这家伙一句话里就有一个妈,这就很恐怖了。
另外三位幸存者,摇摇晃晃的来到豪哥身边。
“豪哥,这到底发生了什么?”
他们很迷糊,完全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。
反应过来的时候,就已经变成这样。
“草,你们踏马的问我,我去问谁,草草草……”豪哥情绪激动的很,开车开得好好,准备狠狠的撞死对方时,就发现车子已经不受控制。
刷!
刷!
刷!
他们看向林凡,看到对方身后的剑,刚刚坐在副驾驶位的男子,有点不敢置信道:“刚刚我看到是他拿着剑,对着我们车子挥砍,不会是他给劈开的吧。”
此话一出。
另外两位幸存者张着嘴,瞪着眼,有种迷茫,有种不信。
大家都是普通人,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,但如果不是……那现在这情况又该如何解释清楚?
此时。
林凡来到豪哥面前。
没想跟他多说什么,该做的事情很明确,就是制服,将他们送到派出所,这种行为很恶劣,已经超出他能宽容的地步。
“乖乖的跟我去派出所,别想着反抗,否则痛的只有你自己。”林凡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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