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把名字用红笔画圈了。
这人坏事做尽也就算了,专挑认识人下重手是个什么怪癖?
搁在阎王殿里,像内森这号人物,光罪名就能念个半小时,死就死呗。
相当于做好事,造特么十几层浮屠了。
处理了手尾,又关爱了一把大自然,给植物增添了养分之后,林恩有些怅然的坐在窗前。
“这回不会错了。蝙蝠男都出现好几年了,也不知道现在到底是什么时间线,隔壁农场种地的那小子晒没晒够太阳,dc最速秒男救没救到他老妈……
好在不是黑超的世界线,不过按剧情发展的话……
艹!还是去射箭的那边混吧,好歹不那么容易死于不明aoe……
也特么不行,这整个世界,不对,整个宇宙都没什么安稳的地方……
那特么也比哥谭强啊!所以果然还是得换个地方发展么……
阿卡姆的人都凶猛的一批,我实在有点害怕……不对,我特么也是阿卡姆的!
唔……改恶向善,劝风尘从良,不对,不是这么说的……那是怎么说的来着?只要我没有道德,道德就绑架不了……也不对,既然打不过,那就加入……不行,我是有原则的正直青年!
哎呀!你干嘛!
特码的哥谭怎么这么危险啊!
不管了!先特么把手上的血洗一下,奇了怪了,我明明很注意的……”
碎碎念着,林恩走进不开灯的屋子,身形隐没不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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