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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煜阖眸,轻轻的揉了揉眉心,
“你去回复韩信,我刚上朝处理事务,现在身体欠佳,也饮不了酒,你让他们自行庆祝。”
“是。”
暗卫刚想退下,王煜又想起来一个事情:
“对了,你再去找管家,让他挑三十坛好酒,你找人带去军营,切记别带走孙尚香的药酒。”
王煜不太清醒的脑壳,突然想起来大秦的一个习俗,在军队的驻地建成,军队刚开始正式集结在一起统一训练的前一夜,会举行篝火晚宴,通常都会杀羊、杀牛,在驻地烤了,宴全体将士。
这是为了统一军心,振兴士气。
而且通常情况下,军队的实际所属人也要在此时露个脸,和主要的几位将领、副将同桌而食,就算有种种特殊原因不能到场,也至少要送去三坛好酒。
表示的是军队的实际所属人,对军营全体将士的看重,和不能及时到场的歉意。
王煜大手一挥送去三十坛,而后继续心安理得的躺尸。
暗卫退下后,义妁毫不犹豫的落下了针。
这一针格外疼,即便稳稳当当的扎进了穴位,也比平时疼好多,王煜登时面色就有些扭曲。
义妁见王煜痛苦的神色,眉目之间划过不忍,再落针时,稍微温柔了些,并且试图和王煜聊天转移注意力:
“你昨日送来的首饰,我很是中意。”
王煜这才睁开眼,看见义妁头上戴的正是他昨日挑的发簪,是那套以羊脂白玉打造的“未眠”当中的发簪和步摇。
刚下朝回来身上难受的紧,又有些朦胧困意,王煜此时才看清了,义妁难得的好好梳了个灵蛇髻,除去“未眠”当中的发簪和步摇,好像还戴了他随手挑的一支小巧发梳。
散下来的一缕青丝就垂在义妁耳畔,不知捣药时碍不碍事,反正此时看起来,好看的紧。
这也是大秦朝的一个约定俗成的习俗,女子在嫁人之前,无论挽什么样式的发髻,青丝必须留下一缕,来表示未婚的身份。
而成了亲之后,就必须将发髻盘好,一丝不许落下。
“你喜欢就好,丞相府的首饰铺子,你只管去拿。”
王煜总觉得自己一面对义妁,就有些霸道总裁的味道,而小娇妻义妁鬓边的发丝垂落,在她垂眸施针时存在感有些强。
却显得整个人俏皮可爱。
义妁施完针,眉目之间多了抹温柔笑意:
“我才不去拿,你要是想给我,只管送去我那。”
还挺傲娇。
王煜勾起一抹无奈却温柔的笑意,“那胭脂水粉也是?”
“自然。”
而此时的左相府,却不是这么和谐。
“公主,请吧。”
董卓看着面前幽静雅致的院子,示意上官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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