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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三十二章 越过山丘,虽然已白了头(第2页/共3页)

每一个小节的词曲谱都牢牢背下,才能演唱!

想要唱好《山丘》这首歌,并且唱出歌词中的独特魅力,那必须得是40岁以上的老牌歌王,既有实力,又有岁月的沉淀,才有那个把握唱好这首歌!

这也是为什么叶未央选择写这首歌给李宗港的原因,他的人生经历,实在是太适合这首歌了。

一位经过了爆火,长青,最后人气却又不可避免的衰退了的歌王,经历过岁月的沉淀和命运的安排后,慢慢懂得,有些事情不必后悔!

面对各种不可能改变的“人生的难”,嬉皮笑脸面对,不自量力的还手,直至死方休!

歌词中想要传达的信念,实在是太适合李宗港了。

如果这首歌给不打烊乐队自己唱的话,怎么唱都无法唱出这个味道的,一群十八九岁的年轻人,实在是不合适唱“遗憾我们从未成熟,还没能晓得,就已经老了。”

而给李宗港,却刚好合适!

只不过,这首歌真的好难写啊

叶未央尽力的在扒着谱子,重复倒带不停的听了几十遍,直到大巴车都载着他们回到学校了,他都还没把谱子完全扒出来。

“到学校了。”

京博安大手一拍叶未央的肩膀,打断了他扒谱的思绪。

“嗯?这是啥?”京博安大脑袋凑上来,看向了叶未央的手机屏幕。

“你又在写歌了啊?”

他这一出声,其他几人也立马好奇的围了上来。

虽然大家都是搞音乐的,但是能写出好歌的可就叶未央一个人。

有机会肯定是要向他学习一下怎么写歌的嘛,毕竟乐队以后总不能就靠他一个人写歌,大家也需要出出力的。

而且玩音乐的,谁没有个自己写歌的梦想啊?

杨霄一把就接过了叶未央的手机,饶有兴致的看起了歌词。

“想说却还没说的,还很多,攒着是因为想写成歌······”

他直接就大声的读了起来。

但是刚读没两句,脸色就有些变化了。

“这这副词的韵脚好奇怪啊”

“不对,根本就没有韵脚可言啊,不押韵的歌词?”

叶未央摇了摇头:“有押韵的,副歌是压了iu的韵脚。”

《山丘》的词和曲子一样,同样非常的随性,不但主歌没有重复部分,副歌还有好几段重复段,只不过主歌并没有韵脚可言,就像是一个大叔在说着自己的自白。

只有副歌,才有一些韵脚,才像是一首流行音乐。

这种写词方式,在这个世界还是很新奇的,毕竟虽然说这个世界的文娱产业很发达,但是李宗盛这位大师的独特写歌方式,两个世界加起来,也就这么一个独苗。

大师之所以是大师,就是因为具有独一无二,没人可以模仿的特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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