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光,都无异于痴人说梦。
“还好有我啊,我真是项家的希望之光。”项天歌拍了拍胸口,傲娇的说道。
……
华灯初上。
秦宣独自漫步于锦城繁华的街道上。
这座城市比云城还要繁华,随处可见高楼大厦,路边豪车来来往往,却少了几分市井的烟火气息。
突兀的。
一声惊呼传来:“秦宣!!”
秦宣扭头看去,只见一家餐厅门口,戴着眼镜、憨厚老实的宋长冬,正在卖力的挥着手。
这是全班少有的,能让秦宣印象深刻的同学之一。
因为那次程涛往秦宣椅子上涂抹了强力胶水,是这个天天受人欺负的宋同学,鼓起勇气主动告知,后来秦宣说要罩着他。
但凡是一丁点儿的善意,都足够让秦宣记很久很久。
“你怎么在这儿呢。”秦宣走过去,笑着问道。
“趁着放假,我女朋友让我过来的,想让我见见她的家长。”
宋长冬挠着头,难为情道:“刚吃完饭,准备买点礼品,然后就上门了,也不知道该买点啥好,她家很有钱,我怕人家看不上……”
说话的同时,宋长冬手掌贴在裤兜外面,那儿能明显看到一层凸起。
兜里应该藏着一些现金,看那厚度,大概可以猜测,金额不会超过两千块。
“买什么不重要,重要的是心意。”秦宣笑道。
“可是,也不能太寒酸了。”
宋长冬红着脸,有些为难的说道:“你能不能借我一点钱呀,抱歉,我在这儿偶遇你,突然就跟你借钱,实在是……”
“要多少?”秦宣打断了他。
宋长冬正思虑着,还没等他说出口,突然有一群壮汉,从不远处,气势汹汹的冲了过来。
其中一人嘴里说道:“就是这个戴眼镜的穷屌丝,应该没认错,妈了个巴子,他父母都是臭打工的,俩人一个月加起来挣不到六千块钱。
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跟汪小姐谈恋爱,癞蛤蟆想吃天鹅肉,兄弟们干死他!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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