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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二十八章 玉麦(第3页/共4页)

,事实上它是一个在苏禄国以东上千里的小群岛。

这个小群岛也就是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岛屿,总共人口还不到一万人,平日里根本没有人过来——就连海盗都不愿意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。

阿里是这个小岛上的岛民,不过他长大了就跑到了苏禄那边讨生活,渐渐的开始做生意,有了点积蓄。

去年的时候,他听说了大康的一个最有钱的王爷到处搜集稀奇古怪的农业作物,并且愿意给大家大价钱的时候,他就想起了巴鲁岛上的一种玉麦。

这种草本秆生植物会生长出一根根如同黄玉一样的棒子,成熟之后采摘下来,剥皮后水煮,或者是火烤,都可以吃。

玉麦的产量不错,具体是多少他们没计算过,反正够大家伙儿吃。

阿里曾经把这个玉麦带到了苏禄国,结果人家并不喜欢吃——那里有人家柔滑的西米,有钱人更要吃小麦和大米,谁愿意去像是猴子一样啃玉麦?

即便是穷人也不要,因为他们买不起,还不如去捕鱼或者去摘香蕉吃。

况且南洋小岛这种气候,玉麦的保存又不能长久……

种种原因之下,玉麦就一直没有能走出巴鲁岛。

但阿里去年听说了之前好一些人进奉农作物和植物给大康王爷,获得了大量好处后,就起了心思,回到巴鲁岛,带了种子和成品,将玉麦带到了大康,带到了帝京府。

柳铭淇从西域回来后,便见到了这个玉麦。

看的第一眼少年眼睛就亮了。

卧槽!

这是什么玉麦?

这是棒子啊!

玉米棒子!!

想不到我苦苦追寻这么久,它居然就这么神奇的出现在我面前了!

世界三大高产量粮食,首推红薯,其次是土豆,第三个就是玉米了。

玉米的产量没有红薯那么高,每亩地也就是一千三百斤左右,到了古代的大康,能每亩地七百斤,已经算是精耕细作了。

但玉米的食用比起红薯,却又是好多了。

不但是能做的食品多种多样,味道和吃下的感觉也比红薯要强——至少吃多了玉米不会胀气,更不会爱打屁。

吃腻了红薯,再来点玉米,那是再好不过的日子。

况且玉米的种植也是从南到北,基本上全国九成的地方都可以种植——不能大规模大范围的种植,它也不配称为老天恩赐的神物了!

现在大康红薯马上就要推广,只要三五年后把玉米给全国推广了,那真的是百年之内不用担心什么饿死人的情况了!

不存在的!

除非是大康的女人们卯足了劲儿的生,一口气把人口从一亿五千万升到十亿,不然根本不可能缺粮!

可惜的是,柳铭淇本来准备明年好好的育种一次,像是红薯那样,等到一亩快要出产的时候,再跟景和帝提及,给他一个惊喜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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