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都感到大受刺激。
好几个女顾客,都在用一种莫名其妙的眼神审视着韩烈,上上下下,打量个遍。
越打量越纳闷:这小男生哪来这么大的魅力?
长得一般帅,穿得一般好,身材更是偏瘦,按说不至于啊……
别说她们不理解,其实韩烈都觉得意外。
也就是在人文、也就是刚开学这段时间,如果换个学校、换个时间,绝对不会有现在的场面。
人文太狭小、太封闭,她俩每天密切接触的就这么点同学,韩烈在其中简直是鹤立鸡群。
而且现在的时间点特别巧妙,刚好是她们正要撒欢却还没见识过世面的关键阶段。
最最重要的原因是——
班里有个席鹿庭,国交院有个潘歌,基本夺尽了同代光芒,把学校里的高端男生一网打尽,让她俩失去了身为美女的自信心。
要是没有这么多的内因外因,她俩或许还会喜欢韩烈,却不至于如此热情。
哦,对了,她俩原本就不对路,抢上头了也是重要原因之一。
反正韩烈两辈子是头一次享受这种待遇。
哪怕跟她俩都有一腿的段小艺,当年也没有被这样“哄抢”过。
段小艺和方菲菲刚处上时,余韵没少在背地里嘲笑方菲菲,笑她眼光差劲。
后来余韵自己嫁给了段小艺,可能是终于意识到,嫁给一个有钱的蠢货没什么不好的。
房子、户口瞬间搞定,家里又是自己做主,直接赢麻了好吧。
回到正题,总之呢,这是一个不太容易复制的意外。
烈哥自己也是很烦恼的。
你们两个工具人,不好好发挥正确作用,总惦记着篡位,不像话!
不耐烦的掏出500块钱,赶紧打断她俩的争吵:“嗳,标准一样啊!但是只能是项链,快去挑你的。”
“好!”
方菲菲趴在柜台上仔细看,很快选中一条和余韵同款的粉天鹅。
“烈哥,我就要这个!”
余韵差点气炸了。
“你为什么非得和我戴同款?!”
“我喜欢粉色!怎么着吧?”
方菲菲理直气壮的反喷一句,突然又满脸羞涩的看向韩烈:“烈哥,你是不是也喜欢粉的?”
咕咚!
韩烈艰难的咽了口口水。
神仙啊,你问的……能写吗?
真不怪韩烈多想,她那个表情就不对劲!
余韵脑门一晕,眼前一黑,感觉自己已经接近忍无可忍的极限了。
要不然……
今天晚上就闷死她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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