着脖子让他割,不费吹飞之力的那种。
这要是不成全,怎么也说不过去。
一个小时后。
斯潘多开始醉醺醺的了。
赫尔墨斯就这么大摇大摆向着斯潘多走去,然后抓着腿毛一路往上,看准时机一举跳进酒碗里,顺着酒水一路被斯潘多吞进肚子里。
他需要斯潘多的脑袋,必须是完整的。
砰砰砰!!!
强有力的心跳声,汹涌澎湃。
可下一刻戛然而止,赫尔墨斯瞬间变成一米七五的正常体型,眨眼就撑爆了斯潘多,鲜血碎肉和各种内脏碎片喷洒一地,一颗破损的脑袋滚落在桌角出,还保持着醉醺醺的红润状态。
浑身浴血的站在血沫中,赫尔墨斯有些索然无味。
这太容易了。
一点挑战性都没有,悬赏四百六十万就这么毫无抵抗之力的死在自己手中,毫无成就感。
这就是有恶魔果实和没有恶魔果实的区别。
“这种杀敌方式有些不雅观。”
赫尔墨斯看着满地狼藉,身上也是鲜血淋漓,各种碎肉内脏黏在身上,不管怎么看都有些恶心血腥,出乎意料的是他并没有什么呕吐的感觉,相反十分平静。
如果刚穿越那一会儿遇到这架势,指不定晚上还要做噩梦。
找个东西装上斯潘多那死不瞑目的脑袋,搜刮完斯潘多的一些钱财,赫尔墨斯就光明正大的离开了。
剩下的大刀海贼团,那些小喽啰不碰上他还好,如果碰上了就顺便解决掉,毕竟个别的也悬赏一两百万或者十多万贝利。
他可是把这些海贼的价值研究的透透的。
次日。
赫尔墨斯用从斯潘多哪里得到的一些贝利,跟随着罗斯镇一个商业车队向着王都而去,中途会路过东部的海军分部,他要去哪里用斯潘多的人头换取悬赏。
经过一路思索,赫尔墨斯打算先当海贼猎人,除了身份的方便以外,他想好好历练一番。
主要来钱快。
首先当海贼就被他排除在外,虽然海贼听上去很威风,也是这个时代的潮流,可他现在还处于新手村,需要原始的力量积累。
至于去当海军,因为之前有被拒绝过的原因,所以赫尔墨斯有些膈应。
革命军、黑社会这些他也有想过,但是思来想去还是海贼猎人更适合他,再说职业也不是一成不变,改明个心情好就去当海贼或者海军都行,这并不局限。
赫尔墨斯从来都不是墨守成规的人,相反很尊重自己的情绪和欲望。
从穿越那一刻开始,他赫尔墨斯就是最自由最有种的,将不会被任何规则束缚,随心所欲、自由自在、吃饱喝足、做大做强就是他的目标。
坐在马车上,旁边就是一个装着人头的盒子,沿途风景很美,微风袭来带着少许花香,蜿蜒小路一直蔓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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