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谦仔细的阅览着合约内容。
他虽然不是法律专业出身,但因为以前遭遇过合约束缚,脑海记忆里有一段时间可以说是疯狂的恶补法律知识,所以对于相关的法律陷阱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了解的,他一目十行的看过去,着重在关键处停留。
几分钟过后,他深吸一口气,放下了文件袋。
这份合约,对于他来说,是极好的,甚至可以说是市面上最好的合约之一,环球唱片的诚意也很足,但是一切的前提,都建立在郑谦能够每个月写五首歌曲的条件上。
而且这五首歌曲,必须被音乐总监认同。
另外,只要郑谦愿意,在每个月五首歌的基础上额外创作出的歌曲,可以制作成一张个人专辑,然后由环球唱片出资,帮郑谦发行。
但还是那句话,一切的前提,是每个月创作出让音乐总监满意的五首歌曲。
这很明显就是陷阱之一。
除此之外,这份合约,还要签五年,五年内,郑谦的所有通告,都会与环球唱片绑定。
这对郑谦来说,是最难以接受的。
他的经历,堪称刻骨铭心,甚至可以说,如果他愿意的话,早在一年前回国的时候,就选择了华英传媒这样的大公司发展事业,而不会跟林茜茜、任馨三人从一家新创的小公司起步。
外人终究还是不了解自己的。
最重要的还有一点,郑谦其实并不太看好唱片行业。
现阶段,网络上各种音源盗版横行,在MP3诞生乃至手机逐渐智能化的今天,唱片行业可以说已经日薄西山,郑谦热爱音乐,但其实他并不太想把自己绑定在歌坛,音乐可能只是他成名路上的一块踏脚石。
如今可不像是十几年后那般版权正规化。
能够在唱片行业分一杯羹的,只有华仔、王霏这样的一线当红歌手,即便强如魏叶红,在内地市场发布唱片,能够回本都已经万幸,但好处是,无数的盗版唱片和音源能够让她的名气更进一层,能接的通告更多,也算是聊以慰藉了。
郑谦把文件袋放在桌面上,轻轻摇头:“不好意思,万总,现阶段我不想跳槽,不,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万总,因为我以前有被经纪公司雪藏的经历,我对自由的向往远超他人,所以我不想自己的命运掌握在别人手中,而在悦享娱乐,我能最大程度的享受自由。”
万峰看着郑谦,张了张嘴,最终还是叹了口气。
他其实并不太意外。
在此之前,公司内部会议上,他就建议把签约年限改为两年一签,甚至是一年一签,但这个提议遭到了会议上其他高管的反对,艺人担心自己会被限制,但环球唱片更担心付出各种资源推广告后,艺人会甩掉他们,跳槽到其他公司。
所以,五年一签是所有高管商议好的决定。
只是万峰没想到,郑谦对于签约年限这么忌讳,真的是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绳。
但他真的欣赏郑谦的才华,所以再三劝说依然无果后,遗憾的同时,突然又转变了口风:“或许我们可以先尝试合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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