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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411章 深城的夜市(第3页/共5页)

出现,郑谦摆明了就是想在未来的万人演唱会中偷个懒,学习“林肯公园”,直接把这首歌交给全场来演唱。

想法是好的,未来怎么实现,还得靠郑谦不断努力的开垦欧美市场处才行,虽然在整个亚洲开了两次的巡回演唱会了,也在许多东南亚国家拥有了数量不菲的粉丝,但想要征服欧美歌迷,想要在欧美开启万人演唱会的模式,郑谦现在的人气还是稍微有点危险的。

不过,郑谦有信心,这张专辑发布后,会带来一系列的可预想的爆炸性的人气。

即便自己是黄种人又如何?

黄种人一样在西方世界这走向神坛。

一口气写完了三首歌,天色已经彻底黑暗了下来,郑谦打开了台灯,没有丝毫休息的打算,继续在昏暗的房间内一边弹琴,一边写歌。

第四首歌曲,郑谦回归了理性,开始思考前世那些曾经在全世界大火的歌曲,毫无疑问,《baby》这首歌就这样应运而生了。

这首让贾斯汀比伯彻底封神的歌曲,在全世界掀起了流星旋风,不仅在欧美,在亚洲、非洲都拥有巨大的人气,这一首歌所能带来的商业价值,是所有当时行业内的人难以想象的。

当时,正值互联网爆发期,全球互联网网民爆发性的增长,而这首《baby》一经发布,便于公告牌百强单曲榜上榜,首周便成功空降第5号高峰,成为贾斯汀·比伯在公告牌百强单曲榜空降成绩最好的单曲。

不久后,这首歌的v就成为youtube上点击率最高的音乐录影带,后来视频点击率更是突破了十亿次,刷新网站历史记录,成为首个凭借单曲v在该网站上的点播率超过10亿次的艺术家。

当时《baby》的火爆,让如今的郑谦记忆犹新。

所以,如果想彻底打通西方世界的各种壁垒,来上这么一首能够飞速风靡全世界的流行歌曲,是绝对有必要的。

《baby》是一首中快节奏的流行歌曲,融入了teen pop、rb、dance-pop以及五十年代的嘟·喔普、嘻哈音乐、迪斯科弦乐。

歌曲很显然借鉴了迈克尔杰克逊的音乐风格,听起来就像是一首完美的夏季单曲。

然而,在当时,贾斯汀比伯的歌唱才华还没有完全形成,虽然他唱歌带着有节奏感的灵活性,但是他的声音带有鼻音,因此缺乏感染力。

但这一点,却难不倒郑谦。

作为一名成熟的大神级歌手,其唱功自然属于世界顶尖,而且可以驾驭各种曲风的音乐。

对于《baby》这样的歌曲,郑谦演唱的时候,几乎是信手拈来,毫无难度。

有了前面这四首歌大抵,基本上这张专辑就告别了“扑街”的概念,所以郑谦接下来的创作压力就小了很多。

当然,为了保险,郑谦又写了一首迈克尔杰克逊的《beat it》,来让这首歌显得更加的传奇。

毕竟是摇滚名人堂史上500首经典之作之一,同时也是滚石杂志最佳100首摇滚吉他lo之一的歌曲,郑谦对这样的神曲有着充足的信心。

不过,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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