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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鲁克林看着‘杀气腾腾’的哈文直摇头。
庭审中,当事人可以不冷静,可以受情绪左右,但律师不能。
律师感情用事是大忌!
你可以表现的感情用事,情绪应该是律师的作战工具,是手段,而不是被情绪所操控。
“在审讯之前,你们是否向我当事人宣读米兰达忠告,明确他的权力?”
哈文气势汹汹地问道。
“当然,当然宣读过。”
大卫一愣,情不自禁地看向布鲁克林,随即回答道。
“有证据可以证明吗?”
哈文冷笑着追问
“影像资料?录音?都可以。有吗?”
“当然,当然有。我们的审讯是……”
大卫还没说完,就被哈文打断。
“律师在场吗?”
大卫抿了抿唇,压抑着怒火,沉声答道
“我们已经宣读过米兰达忠告,柯蒂斯明确自己的权……”
“你只需要回答是或否。”哈文再次打断,咄咄逼人的问道“律师在场吗?是或否。”
“objection!”
本斯通站起身,脸色不太好看。
“向证人询问的目的不是为了弄清事实,而是为了引起与证人的争执”
布鲁克林的脸色同样不好看,但他依旧驳回了本斯通。
“反对无效!”
“大卫·波特曼,请你如实正面回答他的问题。”
“没有。律师没有在场。”
大卫被哈文气得不轻,憋了半天,才给出答案。
“哈!没有!”
哈文嗤笑一声,继续逼问
“是我当事人主动放弃请律师的权力了吗?是或否?”
“没有,他没有放弃。”
“我当事人没有放弃请律师的权力,为什么你们不等律师到场再进行询问?”
“看来nypd的审讯流程并不符合程序公证法。”
“一份不符合程序公证法的审讯内容,还有可信度吗?”
“objection!”
“己问己答!”
本·斯通指着哈文,另一只手扯着领带,大声呵斥。
“他干脆自己坐上证人席好了!”
布鲁克林看着扯半天没变化的领带,差点儿笑出声来。
这幅故作愤怒的样子就是做给他看的。
他并非非要布鲁克林判定反对有效,驳回哈文的问题。当然,如果布鲁克林真这么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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