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sp;通常的庭审中,控辩双方提请的证据顺序会经过细微的调整,对方抛出一个问题并进行证实后,另一方会提请相应证据进行反驳。
这样双方就同一问题进行辩驳,会提高庭审效率,加强陪审团记忆点。
但伍德·沃德上来提请的证据根本无从辩驳,且他所要证实的内容看似与本案毫不相干,多娜根本没准备相应的证据。
现在,多娜不得不按照自己的思路提请证据,但这会造成一种荒诞感,好像双方各说各的,她并没有针对对方提出的观点进行回应一样。
主动回避对方,不肯在同一问题上继续与对方纠缠,选择另外开辟一个新‘战场’的做法,通常只在两种情况下出现:
一是问题已经辩论清楚,辩无可辩。
二是己方理亏,继续纠缠下去会暴露弱点,需要转移注意力。
不论是那种情况,避战的一方在气势上已经弱了一头。
想明白这一点后,多娜收起了轻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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