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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三十七章(第1页/共3页)

第二日,康熙并不上朝,也没什么需要招群臣商议,等利瑞思上完课,他就招乌玛禄来。

乌玛禄来后,两人也无话可说。

乌玛禄并不是个热络的性子。

康熙虽可以说些什么,但那都是些前朝政事,不便与她讲,想了想,道:“我教你写字,如何。”

乌玛禄看着他,最终点了点头。

康熙教了她自己的名字:玄烨。

随后,给了她一张纸,让她自己学着写,自己拿着书,坐在一旁的椅子上翻看。

不知是不是她错觉,她练字时,康熙看着她发呆的时间越来越长。

她总感觉怪怪的,但不太好问,也就作罢。只能顶着康熙奇怪的目光练字。

康熙走过来,教她捏笔与运笔,写下的字,倒比她之前写下的歪歪扭扭的字好多了。

等他们三人用完晚膳,康熙看书,乌玛禄继续练字,保成也在旁边学着写字。

快就寝时,康熙拒了翻牌子。

他洗漱后看见乌玛禄练了一天的成果,含笑道:“倒也似模似样的。”

他抬头看她:“你想要什么。”

“没什么想要的。”乌玛禄说得颇为恳切。

她说谎了,她想要那个她找了很久依旧没有找到的镯子。

她也在这几年中想过,也许要等很久之后,她可能才会找到那枚镯子吧。

紫禁城的奢华美丽只让她觉得冰冷无情,她厌倦这样的生活,春花秋月这些风景在她眼中并无变化。

哪一日,不是度日如年?

细算来,她不过在这紫禁城里度过两年,却好似度完这一生。

她急切的想离开这个年代。

她不打算离开紫禁城。

她清醒的知道自己不是那些女主,拥有金手指,随便在哪个年代都可以大杀四方。

她若是去了别的地方,恐怕处境更加艰难,倒不如留在这紫禁城。

脱离皇宫,而不脱离这时代,也不过治标不治本。

这样的她,怎会放过这个机会呢?

她的确有心想把镯子的模样说出来,让康熙帮她找到这个镯子。

可当她快要说出口的那一瞬间,又怕康熙让人直接给她打造出那样的镯子来。

她不知道这种打造出来的镯子,会不会跟让她穿越过来的镯子是一样的。

如果不是,那便是在白费功夫。

风险太高,所以算了。

除此之外,她没有什么想要的。

她只想回到自己的时代。

她是如此的坚定。

她又重复了一遍:“爷,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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