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p; 他抬眸,不咸不淡的扫了她一眼:“你觉得呢。”
“那算了。”虽然有些可惜,但林曦也不想强求。
他不答应,也没办法。
她总不能明抢吧。
就算她能抢,人家也不一定能跟她走啊。
“你那边就你一人,一日三餐也不在住处吃,哪里还需要厨子。”
“是没必要。”林曦点头附和,但又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:“但是我打算近期去看看房子。”
“程斯那边住得不习惯?还是哪里不好?”
虽然林曦有驾照,但秦屿知道她不喜欢开车。所以,他当初特地选了距离飞云最近的小区。步行四五分钟,过一条马路就是公司,目的就是让她上班方便,也能节约时间。
她现在住得那处,平米不算大,但住她一人也绰绰有余。设施一应俱全,基本上她所需要的,能用到的,他很早都替她想到了。
为了安全,他连同层的另一户也买了下来。
按理说,不至于住不习惯。
“不是,都挺方便的。”
顿了顿,林曦放下筷子,解释:“只不过,我觉得也不能一直住在那里。总归要有一个自己的家。”
“我是说,正式的那种。”
“我爸妈这边的房子,我本来之前住得也不多。再加上现在就我一个,也没必要住在这边。所以就想买个稍微小点的,两三百平的小复式?”
林曦小时候大部分时间都住在院里,林辰也是。
林家夫妇是因为住在里面不方便,加上工作忙,所以一直住在博裕湾。
“既然方便,那就不用换了。”秦屿“代替”程斯做决定,“程斯那处等空了,让他转到你名下。”
林曦想了想,点点头,“也行。那我就按现在的房价折给他。”
“他要是连这点儿都舍不得,下次见面,你也不用再叫他四哥了。”
林曦听出秦屿的言外之意,挠挠头,“那不好吧。”
那处也不便宜,算下来也要几千万。
要是几百万的东西,收就收了,她肯定不会犹豫,没必要和程斯他们客气。
但是上千万,她还真得犹豫一下。
“你给他工作,帮他赚到的可不止这一处房子。”秦屿点了点她。
“……”这倒是真的。
虽然有点离谱。
“那我明天去问问他。这样也省得我去到处看房子了。”
其实最开始的时候,程斯就说过要把这房子送给她,不过被她拒绝了。
她那会儿刚回国,也没想过要买房子。
吃过饭,林曦朝着厨房巴望了一眼,显然还没死心。
秦屿一眼就看穿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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