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的血红,颔首道。
沙漠中与海上飞厮杀那次,一方面对手是匪徒,另一方面他视线被沙雾遮蔽,全靠沙世界感知对敌,是故对生死夺命的感受并不太深。
反而是这一次的矛猎,给他带来的震撼更强。
“难忘的可还有呢!”
高俊侠说道,拔出猎刀走到一头角鹿前。
他在鹿腹上轻划一刀,正好切开皮毛却不流血,然后在仆役的辅助下将整张鹿皮剥下。
然后,高俊侠将光溜角鹿翻倒朝上,开膛破肚后取出整副肠胃与膀胱,甩给了边上等待许久的猎犬。
由于未曾放血,裂开的角鹿腹腔顷刻间就被鲜血灌满,仿佛一个血缸。
其上热气腾腾而出,散出灼热的腥味。
洪范微微皱眉别开目光,却见到不止是此处,在场各个猎队都正如法炮制。
“这是血食礼,每次会猎开场都必不可少。”
高俊侠解释道,将角鹿的心肝取出,在掌中以利刃片开,复又放回血池。
就仿佛是涮火锅一般。
“老弟,试一试。”
高俊侠取了最好的一片心脏,以刀尖挑着送到洪范面前。
后者略有抗拒,但最终还是伸手接过放入口中。
鲜切的肌肉入口滚烫,坚韧难咬,腥味也奇重。
但洪范仔细咀嚼十数次后,将将咽下,口中反而泛起一股微甜。
“如何?再试试这肝子。”
高俊侠笑着抹去嘴角血迹,又挑起一片肝,在血池中涮了涮,递了过来。
洪范照样接过。
地冻天寒,山风急迫。
这一次冒着热气的生肝入口,却已微冷。
相比心肌,肝脏腥味更重,口感倒是极嫩。
待洪范全然咽下,却发现不知为何,浑身都暖了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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