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0年,
8月25日。
伍尔沃斯大厦,史密斯资本。
大卫·梅隆已经知道,亚伯想把公司搬迁到皇后区的事情。
对此大卫·梅隆有些不理解,但也能接受。
整体上,皇后区的治安不如曼哈顿。
但也比布鲁克林,要好很多。
同时皇后区很大,“蜘蛛侠”所在的那一片算是平民区,治安较差。
漫画中,需要蜘蛛侠来大量行侠仗义。
但商业枢纽所在地,靠近曼哈顿这一侧,位于哈德逊河边这一带的治安要好很多。
许多知名大公司的总部,也设置在这里。
例如长岛银行、通用电气集团。
还有时装品牌宝路华、饮料公司Glacéau、般空公司捷蓝航空、钢琴品牌Steinway&Son等等等。
“运通公司帮我选了两个地方。”
办公室里,亚伯看着大卫说:“一个是考夫曼大厦,一层楼9000呎左右,最多可以租三层。”
“另一个选择,在考夫曼大厦不远处。
是一栋四层高,占地面积一万千呎,有地下停车场的地方。”
“你猜猜我选择了哪里?”
“考夫曼大厦?”大卫说:“你喜欢高的地方。”
“错。我买下了那栋四层楼的建筑。”
亚伯耸耸肩,笑着说:“这样就不用和别人做邻居了。”
大卫好奇:“买?要多少钱。”
“它前身是一家超市,买过来以后大概要花一千万美元左右。进行改造翻新。”
“价格是1.2亿美元,很便宜。”
1.2亿,很便宜?
大卫不知道“凡尔赛”是什么意思,但他现在就是这种心情。
不过这不是什么大事,换个办公地点而已。
在哪里干活不是干活,只要离华尔街不远就行。
他拿起一份报纸,在手上扬了扬。
“呐~《纽约邮报》最新一期。
默多克这个家伙,把你在长岛花6000万美元买房子这件事,都给刊登上去了。”
亚伯顺手接过来,看了看上面的报道。
不在第一版,在后面的第三版,还是第三版头条。
报道的标题叫《华尔街之狼的6000万豪宅》。
内容和报道风格,一如既往的很符合《纽约邮报》的调性。
那就是喜欢用渲染和夸张的语言,这是他们用来吸引读者的惯用方式。
看了看里面的内容和文字,亚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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