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著里现实里,白骨精都有白骨娘娘的称呼。
只是,现实里的这个更服人心一些。
被这里的百姓认出来了,白骨精也不掩饰了,幻化回了本来的样子。
之前没有使用杨枝甘露,幻化的人形就是她最喜欢的样子。使用了杨枝甘露能生死人肉白骨,她当然还是用的当初那个样子。
肤色变得红润了,样子还是那个样子。
熟悉的样子让百信更加确信了,她就是他们信奉的白骨娘娘。
“是真的白骨娘娘!是我们的白骨娘娘!”百姓开心疯了,磕头磕得头都红了。
“白骨娘娘千岁,不,万岁,不,要万万万岁!”
“白骨娘娘万万岁!”
来了来了,那种尴尬的感觉又来了。白骨扶着额头感觉有些头痛。
这些百姓很好,很安分,可是吧就是太兴奋太令人尴尬了。
要是不尴尬,她就不会幻化成凡人,经常在这里吃饭了。
都说她幻化成凡人是因为低调,可那哪里是啊,分明是怕被认出来尴尬。
白骨精想着,眼睛在人群里搜寻,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。
所见之处,全是跪下叩拜的百姓,唐僧几人就不说了,金金熊熊穿着黑衣,那叫一个鹤立鸡群。
像是找到了救兵一般,白骨精朝着金熊熊蹬蹬蹬就跑了过去。
金熊熊看着跑过来的白骨,双手交叉环胸。
这么憨憨的白骨,她实在不想承认是自己教出来的。分明知道展现真身会让现场混乱,脾气一上来了就忘了。
这忘了的代价也是大。
要是她没有猜错的话,白骨之前那个人身,是经常用的那个。
今天暴露了,以后就不能再用了。就白骨精那脑子,估摸着也想出来第二个人身。
用别人的样子多少有点膈应,用新的吧,就意味着创造。
一个不大擅长绘画的妖怪,弄个人样子出来多难啊,她又爱美,弄个美的更难了。
白骨精似乎也想到了,站在金熊熊身前表情那叫一个惨兮兮。
金熊熊没有说她什么,而是示意还在磕头的人类,“还不让他们起来”
再磕下去,这额头别想要了。
“哦哦,差点忘了。”白骨精实在是太尴尬,太害怕了,以至于早就忘了人类还在磕头这件事。
妖怪嘛,破个皮没什么大事,人类不行,她记得金熊熊说过的。
金熊熊只见白骨精一抬手,仿佛就有无数双大手一般,把百姓都扶了起来。
感觉到那股力量,百姓们心中更加澎湃了。
面对未知力量,人类内心总是充满好奇的,他们好奇,同样也因为有这么好的妖怪大王而开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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