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; 价格千字在一百铜币这个价格的话,每篇一万字,每周投两篇,一个月就能赚八千铜币,也就是八十金币。
相当于干苦力的马特两年多的工资。
放在富人区,都算是颇高的收入,足以比拟一般的中产家庭。
当然,能赚这么多主要在于林恩太能写了,他脑子里有无数精妙绝伦的故事,需要的话随时可以搬出来。
别人一个月能投两三篇稿子就算不错了,他最少可以稳定输出八篇。
若不是还有清理任务分去精力,还有编辑从中克扣稿费等等,他其实有把握一个月赚到两百金币,对标中产阶级里最拔尖的那一批。
可以说,林恩不怕自己写不够,就怕报社吃不下这么多投稿。
“一百铜币?”站在阿瑟的角度,这个价格还是有点夸张了,“我以为你会报五十铜币左右。”
“五十太低了。”林恩接受不了这样的价格。
要知道,他搬出来的可是《福尔摩斯探案集》!
正常来说,它的真正价值根本不是茨沃德日报能吃得下的,现在给出一百铜币已经属于双赢。
“不不不,我觉得你可能是了解的还不够。的确,最好的待遇高达一百五十铜币,可问题是能拿到这个价格的,以及接近这个价格的,都是成名已久的小说家。他们的作品经过了市场的检验,也和报社建立了深厚的合作关系,最重要的是像范伦这样的编辑,压根不敢克扣这种地位极高,特别抢手的小说家。”阿瑟自认为自己考虑的要比林恩周全。
林恩耐心听着。
阿瑟苦口婆心地说着:“你呢?你毫无名声,再刨去编辑赚的差价,别看拿的是五十,真正价格也差不多等于一百,这已经很不错了。你想要一百的价格,在编辑的眼里和要一百五十铜币,跟其他老牌小说家平起平坐没什么区别,他是不可能同意的。”
“你说的很有道理,但我有我的理由。”林恩没有做退让的打算。
实在不行,他就干脆带着马特去维恩王国的帝都去闯一闯。
那边的机会肯定比茨沃德市的多。
对他这种有能力的人来说,闯出名堂只是时间问题。
“你就是太执拗了。你的小说我看了,的确是让人欲罢不能,别说是一百铜币,一百五十铜币我也觉得是配得上的。可关键是,你还没有成名,你的小说还没有经受市场的检验,还存在着编辑卡在中间赚差价的现象,你只能从五十铜币慢慢往上爬。别说是茨沃德日报,你换任何的报社,都只能这样。只有你名声打响了,该是报社捧着你的时候,你才能真正享受到与自己能力匹配的利益。”阿瑟劝林恩现实。
“我这——”
“来了。”
林恩正想解释自己报价一百铜币的缘由时,阿瑟朝他侧后方扬了下下巴。
他扭头看去,只见马特带着个戴着礼帽,外貌和阿瑟描述的别无二致的中年男子过来了。
“下午好,阿瑟先生。”范伦摘下帽子,先于认识的阿瑟握了握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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