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分钟后,范伦气喘吁吁地赶回了咖啡厅,和林恩签下了为期三个月的合约。
合约要求林恩在三个月内最少提供二十四篇过万字的短篇小说,报社将以千字一金币的价格定期发放稿酬。
“压两篇稿费的事情没写进合约么?”林恩翻阅的时候问道。
“啊,那个我们口头约定就行,我是相信您的为人的。”范伦当然不可能写,写在合约上他还怎么在出意外的时候私吞稿费。
“好,没什么问题,我签了。”林恩装作不知情的样子,干脆利落地签好了合约。
“好的好的。”范伦把合约放进公文包,“我去弄合约的路上,正好也帮您想好该住哪了。”
“说说看。”
“我们边走边说吧。”范伦想顺便以最快的速度把林恩租房的事也办妥。
是个办事效果很高的人。
尽管对方有着自己的小心思,但林恩依然还是喜欢和这种人打交道。
“您说的地方远吗?林恩先生的腿不太方便走太久。”阿瑟俨然一副林恩贴身保镖的形象。
“这简单,我有车子。”范伦又急匆匆地独自出了咖啡厅。
不到十分钟,一辆汽车停在了咖啡厅门前。
“一个报社的编辑,居然有钱买得起汽车,可见他这些年来没少捞钱。”阿瑟小声说道。
“他既然有汽车,为什么来咖啡厅的时候没有开?”马特不解。
“可能是想省点油钱,这种吝啬又贪婪的人,谁能猜得透呢?”阿瑟挑了挑眉。
林恩拄着拐杖起身:“马特,你先回去工作吧,这里有我跟阿瑟就行。等这边的事情都处理完了,我们再去找你。”
“那你们小心点。”马特点了点头。
三人一并出了门。
刚下车的范伦看到马特离去,问道:“他这是?”
“我让他去给我父亲寄封信。”林恩道。
“那他待会儿怎么和我们汇合?”
“不汇合了,他自由了。”林恩从容答道,“他不必再服务我,我也不用再多承担一个人的生活费。”
范伦没多想,只觉得这还挺合理的。
有了稳定的稿费,有了住处,对林说,确实没什么必要再去养着个随从。
“那我们走吧。”范伦把林恩、阿瑟请上了车,朝着他想好的地方驶去,“我们去的地方离市中心挺近的,不论做什么都方便,环境也好,适合休养,而且房租很公道,一个月只要七金币。”
林恩听到这个数字,嘴角都抽搐了一下。
他料到了范伦会找个价格偏高的地方,自己从中多捞点钱,但没想过价格会这么高,三个月的房租下来,顶他两篇稿费了。
“您要是觉得林恩先生家境优渥,对这些要求很高,那可就大错特错了。林恩先生从不铺张浪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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