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成几百个了,积分少说也得十万,那实力将会是怎样的?又被称呼为什么?
神?
“真要是有,那得多强啊?光是那个莱纳就可以轻松虐杀那么多人,真有完成几百个任务的,把咱们茨沃德市掀翻都只是动动手指的事吧?”阿瑟着实想象不到什么样的狠人才能做到那种程度。
“或许吧……”经这么一聊,林恩的好奇心又被勾了起来。
他有太多想知道的事情。
看来还是得想办法多获取些有用的信息。
半个小时后,两人回到了公寓。
林恩坐在书桌前,写起了《福尔摩斯探案集》的第五篇故事。
“又写好了两篇?”阿瑟拿起了第三、第四篇的正式稿翻阅起来。
“这两篇初稿是任务之前写的,正式稿是昨天在贫民区旧屋写的。”林恩边回忆第五篇的故事情节,边说道。
“今天才周二啊,我感觉等周日范伦过来的时候,你最少能交六篇稿子。六篇稿,也就是六十金币啊,啧啧……”阿瑟咂咂嘴,感叹着。
“能多赚就多赚,这样就算哪一天我任务没过去,死了,也能给我弟弟留一点钱,让他过好一些的生活。”林恩不知不觉中已经把马特当作了亲弟弟看待。
来异世界本该孑然一身,全身心地投入到任务、变强中。
不过有了弟弟这么个牵挂,林恩觉得也还不错。
有个需要保护的人,更能激发他的动力。
“挺好,我都没个什么能托付的人,按理来说,我应该提前把钱挥霍光,这样哪怕是死了也不算太亏。”阿瑟坐在了旁边,“可我就怕钱花光了,任务也过去了,那不也很惨?之后只能喝西北风了,哈哈!”
“确实也挺惨的,呵呵。”林恩跟着笑了笑。
“行了,你慢慢写吧,我出去忙去了。这工作是买来的,可也不能什么也不做。”随便翻看了会儿小说稿子,阿瑟便离开了公寓。
“好。”林恩沉下心,按照记忆花了一天的时间又把《福尔摩斯探案集》第五、第六篇故事的初稿定了下来。
写到最后,他都开始怀念在地球时的电脑写稿了。
电脑写稿,脑子里有这些东西的话,一天下来可能三万字都不成问题。
但手写就不一样了,写得多手指都感觉快要断掉。
时间稍晚些,公寓的房东敲响了房门。
他们那边已经为租客们准备好了晚餐。
林恩前两天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能和其他租客们一起吃顿饭,今天出去到公共餐厅坐下,才发现一起吃饭的人少得可怜,除了他和房东一家,也就只剩下三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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