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队之间散伙,如果只是语言暴力,肢体冲突,那或许还是年轻人的状态:主要是一些情绪上的宣泄,然后大家一拍两散,不再来往。
至于别的,大家还能保持体面。
最起码有什么后续的问题,也是个中间人出来帮着周转,大家差不多就那样就算了。
因为最重要的情谊没有了。
所以后续,很多的东西也就伴随着变了味了。
但大家玩乐队也不是一天两天了,也早就成年,且不少人“成熟”不少了。
在这种本身就有矛盾的情况下
那利益关系就来了。
韩升其实是能从日记里看到一点东西,也能从抽屉里找到些线索,不过这都没有和何思凯讲出来的东西拼接出来的真相,要来得难堪:
因为砸了不只是自己的东西,所以结果就是各种赔钱——但这些事情,是原主处理的。
他也是四个人里面相对最有钱的。
毕竟虽然大家分钱分的差不多,但是他开销少,也没有特别奢侈的爱好。相对于其他几人或多或少进行挺高的消费,和朋友炫耀,购置一些想要的东西,他基本上用的不算多
刚好这三个人发完脾气就冲出去走了,留下一个人赔了钱,于是第一件事情就这么开始了:
设备这些东西,可是要赔钱的。
即使是活动方的人还算比较客气,按照折旧的价格算的,但是除开他们的器材,那些个音响,灯具,麦克风,当然还有场地处理费,加起来零零散散好几万。
这也算幸运,是在休息室…
不然可能就不是五位数,这个大家能承受的价格了,或者说,他以为能。
过了两天,原主想着平静之后联系给钱,结果两人还算痛快。
最后联系杨易的时候,说自己当天只砸了个椅子和音响,只赔那俩的钱。
“当时真没想到,他会做这么绝。”
桌边,何思凯提起这件事情,还是有点难以置信:“如果是不记得了,不还钱也就算了,关键是监控视频都找出来了,还找借口说他那一脚没踢坏,是后面被彭然踢坏的。”
“他也不是赔不起,就是恶心人。”
“嗯,这事也是”韩升想着当时的事情,确实挺无语的。
但这就是全部了么?
差远了,似乎是从不给钱这会起,面子就确实已经撕破了。
很快,版权的事情开始搞起来了。
因为大家的歌曲都是经过他手里进行制作的,又涉及到联合创作的问题,只能说
最后,原主用钱解决了版权问题,
钱基本上花掉了。
而且很受伤。
可接下来,又是继续一堆分割了,包括物品,各种被胡乱地拿走;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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