间,十日之后,你不杀了他,妾身可就要来杀了你哦。”
“……”
说完,少女轻松的转身,闪进了刚刚被切开的那道甚至能抵挡天龙的特制大铁门,如一道影子般,消失在了陆志康的眼前。
陆志康脸色严峻的,直到对方消失1分钟后,才收回视线,确定对方已经走了。
他发现自己居然会如此失态,被对方强大的杀气,给震的浑身发抖。
真是可笑。
一转头,发现那主管更已经躺地上翻白眼,显然是被吓晕了过去,更是不堪。
到底什么意思啊。
我要杀的人?
李尘光?
我不杀他,她就要杀我?
这算什么?
陆志康一辈子没见过这么无语的事,好半晌,他才摸着那狂跳的心脏坐在地下,浑身冰冷的如坠冰窖,大口大口喘息着,“药,药,药……”
他的心脏病发,拼命伸手,却是想起药放在办公室了,就此睁着一双惊恐大眼,没了声息……
竟是被活活吓死的。
少女怕是要失望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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迅猛龙一事也算是闹的这郊野别墅区一片鸡犬不宁。
虽说没找到幕后主使,但对李尘光来说,并没什么太大损失。
权当增加阅历了。
但对李广来说,那就是天大的哀事了。
“儿啊,我的儿啊,你怎么走了啊……啊啊啊,我的儿啊……”
天蒙蒙亮时,李广跪在避难所一摊血渍前,那哭天喊地的声音,并没有让李尘光心中有任何难过之情。
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,他甚至有点想笑。
因为李乃华整个身体都被啃干净了,就剩一只鞋,还有鞋子里的一只脚。
场面有点血腥,令人不忍直视。
但李尘光没有任何负罪感。
从李乃华拿拐把李蝶汐绊倒,想让自己妹妹喂龙,给他争取时间逃跑开始,李尘光就没再把李乃华当人看了。
这畜生就该死!
甚至临死前,还想坑李尘光一个手电筒。
李尘光象征性的露出一副悲痛表情,在李广旁边站了会,听他哭丧。
“儿啊,你咋就走了啊,你走了我怎么办,谁来给我养老啊,儿啊~~”
当时李尘光的目光只在现场附近搜索着,心想着,该死,手电筒果然没了。
这太阳能手电筒已经陪他五六年,两人度过了无数个没有电的夜晚,是李尘光光荣的战友,且永远不会背叛他。
一想到战友临死前惨遭迅猛龙啃食的惨状,李尘光发现自己的心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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