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到还剩最后几个人的时候,约翰的护卫们才停手,并且自觉地把俘虏带了过来。
老骑士第一个开口:“大人,这些人的确是威尔士人,但他们应该不是德赫巴斯来的。”
“不是德赫巴斯的?”约翰有些困惑。
“对,他们是从克利夫山来的。”老骑士踢了一脚身边的俘虏,“他说他们有一个营地,位于克利夫山,那里有很多流亡的盎格鲁强盗和威尔士人。”
克利夫山就位于格洛切斯特的东北部十公里左右,假如那里有一个强盗营地的话,那为什么格洛切斯特那边没有传来任何动静?
“把他们都处死吧,我们不需要带着这些累赘。”约翰下达这个命令的时候,没有一丝感情。
不过那些诺曼骑士们也一样是冷血无情之辈,对他们来说,杀人就像杀鸡一样。这些威尔士俘虏哭嚎着被拖走,却没能让约翰有哪怕一丝一毫的情感波动。
他现在最好奇的是,克利夫山那边到底是什么情况。这些贫苦的威尔士人,又是怎么获得诺曼式的锁子甲的。
怀着这样的疑问,队伍再一次启程。
当太阳逐渐落到天边时,约翰也抵达了格洛切斯特。他一到达,那里的贵族和骑士们便纷纷前来,恭迎他的到来。
约翰没有管这些小乡巴佬似的小贵族,毕竟他这一次前来的目的并不是这些人。
他直奔格洛切斯特城堡里的老头,看一下这个老头什么时候爆金币。
整个英格兰王国内的城堡都是诺曼征服之后所建立的,因此绝大部分城堡都算是“新城堡”。
格洛切斯特是一个古老的城市,它最开始是一个修道院,后来逐渐扩建。当代格洛切斯特伯爵的祖父,是英格兰王国的开创者“征服者”威廉,而他的父亲则是一辈子没能当上国王的诺曼底公爵罗贝尔。
格洛切斯特的人口大约只有三千余人,但是在中世纪,已经算得上是一个城镇了。
约翰直奔主堡而去,但是在进入格洛切斯特伯爵的卧室之前,一名女子将他拦了下来。
“向您请安,王子殿下。”
看着眼前的贵妇,约翰有点愣住。
贵妇看上去大约二十岁出头,穿着一身华贵的服饰,黑色的头巾昭示着她的身份。再看她的脸庞,皮肤在一头金发下被衬得细腻雪白,
而那名贵妇看到约翰的表情,也有点愠怒,但碍于约翰的身份,也没有将这份愠怒表达出来。
“我是您的未婚妻的姐姐梅布尔,您难道不记得我了吗?”梅布尔再一次附身,让约翰感觉一阵尴尬。
不是,自己真的没想起来啊。
约翰有点紧张地摸着自己胸前的纽扣说:“真的很抱歉,梅布尔小姐,我实在是一时间没想起来你的名字。”
如此直球的回答让梅布尔有些意外。
她听说,约翰王子是一个精明又贪婪,如恶魔一般令人厌恶的人。可是眼前这个有点憨憨的年轻人,完全没法和她道听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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