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完事情之后,他也就没什么可干的了,只好回去休息。
而约翰打发走了罗切斯以后,一个人躲在墙角里开始盘算起来。
“国王叫我去牛津……把梅布尔搞定……这可全都是好消息啊。”
一想到自己的人生马上就要起飞,约翰就更加开心了。老伯爵嗝屁,老国王又欣赏自己,这一下是好事成双了。
正当约翰盘算着的时候,一只有力的手掌搭到了约翰的肩上,吓了约翰一跳。
“殿下,您在这里做什么?”一个青年的声音从约翰背后响起,“您不去参加格洛切斯特伯爵的葬礼吗?”
约翰回过头去,看到了一位长发飘飘的少年,金黄色的头发和棱角分明的面部轮廓,再加上充满朝气的脸庞,简直就是无数少女的梦中情人。
只可惜约翰对男人一点兴趣都没有。
“你是……威廉·德·罗切斯,小罗切斯,对吗?”约翰看着少年的脸,努力地回忆着有关他的细节。
刚才来找约翰的那个罗切斯,就是眼前这个小罗切斯的父亲。他们一家大约是几年前从安茹举家搬迁而来的,进入了亨利二世的宫廷当中供职。
具体是干什么的,约翰也不清楚,总之就是比较受宠。
小罗切斯点点头:“是的,殿下,我就是威廉·德·罗切斯。所以您真的不去格洛切斯特伯爵的葬礼吗?”
这个问题把约翰难住了。他要是回答去的话,那恐怕真得去。要是回答不去,那估计又是一个大逆不道的帽子扣在头上。
不过,约翰再仔细一想,自己这个身体的主人好像本来就臭名远扬。
做一点符合人设的事情,应该也没什么吧。
“对啊,不去。”
约翰轻飘飘地说出这句话,把小罗切斯的三观震得稀碎。他后退两步,用不可思议的语气说:“格洛切斯特伯爵是你的岳父,你就这样子对他?”
“当然了。”约翰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,“人死不能复生,格洛切斯特伯爵已经魂归天国,享福去了。我们这些还在地上生活着的人们,当然要为自己的未来谋出路。”
小罗切斯还处在震撼当中,约翰就拍了拍他的肩:“你以后会懂的,先去帮我把教堂里的骑士们都喊出来。”
没等小罗切斯反应过来,约翰便一脚踹走了他,让自己一个人清净着。
怎么搞定梅布尔,这不是一个难题。难的是贝德福德伯爵那边,约翰不知道该怎么样处理。
虽然亨利二世很猛,但是硬搞的话恐怕会出问题。
中世纪的君主,尤其是英格兰的历代君主,讲究一个武德充沛。譬如亨利二世,把自己堂兄弟刀了以后,成为了英格兰王位的唯一继承人。又譬如自己的老哥理查德,从英格兰打到叙利亚,打遍四方无敌手。
因此,他们的阴谋也都讲究一个大开大合。譬如亨利二世指使手下直接生劈了贝克特大主教。又譬如理查德,直接让贝德福德伯爵派人来围攻约翰。
隔壁的法兰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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