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
杰伦同学顺理成章地发出了邀请。
对此,已充分调整出了行程的徐若瑄跟宪哥自然是客随主便。
而此时的宪哥,却是在感慨余老板的才华横溢,又忍不住问道:“你们老板写的每一首歌都这么好吗?”
“嗯,写歌对他来说就跟家常便饭一样,最差都是这个水平。”
杰伦同学不无炫耀地回道。
宪哥难以置信地问道:“你的意思是说,他不仅歌写得好,而且这种水准的歌还是高产?”
“这么说吧,他要是用心去写,这种水准的歌,一两天拿一两首出来都没问题,只不过那家伙懒得很,除了给他马子写歌会积极一点以外,想请他写一首歌,求上个把月他也未必肯。”
杰伦同学又在背后说起了老板的坏话。
当然,这样有一个好处,是能告诉徐若瑄跟宪哥他们,别看余老板写歌跟玩似的,但人家是大老板,写歌就是玩,根本就别指望把他当成你们的写歌工具人。
要知道,哪怕是杰伦同学自己,到目前为止,也只拿到了老板给他写的一首歌,而且那首歌还是写给某圆同学听的。
这确实让宪哥和徐若瑄颇感遗憾。
不过在接下来的时间里,杰伦同学以带两人参观未来科技城的模式,让两人知晓了他的这位老板在事业方面到底有多牛,也让两人充分意识到,别指望将余老板当普通写歌人去压榨。
动那心思,还不如多想想怎么来利用理想的渠道和资源,来帮他们打开大陆的市场,那样才更实惠更靠谱。
当然,这也得先见到余老板再说。
也好在余老板已做好安排,即将在晚餐时分来宴请他们。
随着时间的临近,已了解越多的宪哥开始琢磨一个问题,那就是如何快速拉近跟余老板之间的关系,甚至于是如来来拍拍余老板的马屁,以博取他的欢心。
也别怪宪哥这么想。
在来之前,他原本以为,自己好歹是湾湾有名的个性,以及港台加大陆都家喻户晓的综艺主持人,那余老板应该礼遇他,对他尊敬有加才对。
可了解过后他才发现,自己太看得起自己了。
他虽然有名气,但名气总不能大过巩俐那样的国际影后吧?至于在圈子里的影响力,总不能超过大陆大名鼎鼎的三爷那样的人物吧?
而像三爷那样的影视圈大拿,都得尊称余老板一声余爷不说,还在卖力地给余老板卖命,至于像巩皇、梁朝伟那样的,在余老板面前就只有乖乖听话的份。
这资本大佬真的太牛了,悉数掌握了大陆绝大部分的网络媒体资源不说,还在大力投资影视综艺,影片一拍就是五六部,这样的资源大佬谁敢轻易去得罪?
太牛了!
而大陆市场,对于湾湾的艺人来说,实在是太有诱惑力了。
打个比方说,像徐若瑄这样的偶像级艺人,若是在港台发唱片,唱片销量能有20万张就已经很了不得了,但若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-->> 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(第2页/共3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