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,他不动。
只到上了一盘手抓羊,他先双手合十谢过主人家,这才大快朵颐起来。
这少年个子不高,看起来有几分瘦弱,可这吃肉的胃口,却很吓人。
而且他吃得速度很快,基本上不嚼,直接往肚子咽。一盘四五斤的白煮羊肉,风卷残云一般,两三分钟盘子就空了。
“这是狼的吃相啊。”牧民们心里嘀咕了一句,但原本高高悬着得心,却放下来了。
肯吃东西,那就说明有得谈。
那就继续上肉吧,把这少年喂饱了,再打听他的底细不迟。
结果牧民主人家的这个决定,让他们后悔了一个冬天。
因为这小子实在太能吃了。
俗话说,半大小子吃跑老子。这少年一个人,一顿饭干掉了三头羊。
于是到底是不是留他吃第二顿,这就成了一个问题。
这里的牧民饮食习惯跟国内大部分地区不一样,主食是肉。
肉类营养丰富,而且消化得慢,所以一日三餐是无从谈起的,往往一两天才有一顿大餐。
可就算是一两天一顿,以这少年的饭量,待一个礼拜,这户牧民的羊群就得少一小半。
如果这少年是客人,那主人家不会心疼。
游牧民族的待客之道,那是自古传承的,客人越不客气,主人越高兴。
可现在的问题是,这小子到底是不是客人?
这事儿困扰了这户牧民两天时间,直到第三天晚上,才终于知道了答案。
因为这天晚上,狼来了。
这里的狼,是生活阿尔泰山脉的森林狼,体型比蒙古草原上的草原狼大得多,一匹匹就跟驴似的。
然而这么大的狼,牧民们还是第一次看到。
那是一头肩高和人类相差仿佛的大狼,足有一米七上下,体长接近五米,通体雪白,眼珠子是蓝色的,就跟蓝宝石一样。
这匹白狼又大又漂亮,面向威严而不狰狞,让牧民们兴不起抬枪的念头。
可它慢悠悠走进牧民营地的时候,牧民家里养着的十多条牧羊犬,全都趴在地上瑟瑟发抖,屎尿拉了一地。
它走到帐篷门外,和少年相遇。
这时候主人家才知道,原来少年并不是哑巴,他会说话。
只见他轻轻摸着白狼的脑袋,嘴里轻声地说着什么,然后一个翻身,骑上了白狼的背部。
人在狼背,那少年跟主人家抱拳拱手,笑容灿烂。
然后他嘴里呼喝一声,一人一狼呼啸而去。
主人家依稀看到,那匹狼身上的褡裢里,插着一把细长的唐刀。
刀柄护手处,一个烫金的汉字异常醒目。
“章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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