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有的常情都被他抛之脑后,因为他与那人共怀着那一场舞后的情怀。
——他是肩胛!
——那人是肩胛!
他把手轻轻向那人后背上的肩胛骨上按去,仿佛寻求一个确认似的。按到了,也就安心了。心里才有空去想:他一个这样年纪的人,怎么可以如此纵情的哭?
可却奴又觉得,他就该是这样的哭的。
他觉得自己小小的悲苦融化进了那人深长如海的悲苦。不觉的,他把一双小手环抱住那人的后背。然后他才明白,那人并不是在哭,他只是在流泪。有一种人,任由自己心灵在荒日下晒着,晒到最干时,总会有一舞,总会有这样的泪。
那人的泪如长河,可声音里毫无梗咽。
只听他说:“小友,今夜你是我的小友。今夕共此一舞,他生交同刎颈。你即是我的知音,以后……”
说到“以后……”,他的声音忽极凛洌。
那凛洌带来一种刺激的安全。
然后,他忽然拉着却奴长奔而去。
那样不管不顾得突然奔跑,让却奴觉得一口长风突然冲进了自己喉咙里,他还从不曾跑得这样快过。他只觉得自己的衣裳都猎猎得要破体而去了,那一跑,跑过家世,跑过死亡,跑过爹的怨恚无力与娘的放涎沉湎,跑过了生命,跑过从凉武昭王到自己生父“毗沙门”的木头牌主……因为那奔跑比生命流过得更快,跑得生命在此都像停顿了,跑得他是……如此快乐。
却奴平白得觉得开心起来。
他终于交到了这个朋友。
虽说这个朋友,哪怕就是在他这个孩子看来,都实在是有点疯。
可那是他喜欢的疯。
却奴识字,认得那个“疯”字。
他在心中想,肩胛,那个半大不小的男子,是不是正是恣肆于风,又染疾于风呢?
他们这一跑,竟直跑到渭水河边,在渭水河边迎来了朝阳。
却奴从小在长安城里长大,却是头一次在这旷野中看到朝阳。
那朝阳衔着露水,在渭水河对面的野草极处缓缓生长。一出来,就裁起万丈朝霞做为衣裳。那朝霞在日边横披开来,那样的霞光万道,那样的瑰彩纷呈。他先只看到天边的云红了,镀了边的红了,然后那红转为金、金转为光亮,光亮转为赤橙黄绿青蓝紫,转成七色,都不是人杨间所能有的色,那色又转成灿烂……然后、一轮红日才捧出,无边光影顿辉煌!
那样辉煌的朝阳他有生以来还是头一次看到。
看到他一脸感动的样子,那个人却平静下来,用手轻轻抚着他的头,若有欣喜地道:“你这小屁孩儿,竟也不俗。”
却奴一抬脸:“你叫我小屁孩儿,却也太俗。”
说完,两人同声哈哈大笑起来。
***
却奴跟那人在一起混了几天。这几天的日子,却是他有生以来从未曾有过的畅快。他早忘了要如何郑重其事地跟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-->> 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(第3页/共15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