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整个纽约最豪华的夜总会,没有之一,因为这里的主人是威尔逊·格兰特·菲斯克,他还有一个名字——金并!
就像古代的皇帝不会允许臣子的房子超过自己的宫殿,在纽约的地下世界,没有人有胆子挑衅金并。
唐宋从莱恩手里接过一根文明杖,径直走进夜总会。
莱恩带了两个日耳曼大汉跟在后面,毫不掩饰自己身上那鼓囊囊的军火。
两名身材高大的黑人在通向二楼的楼梯口迎客,微微的鞠躬后,对唐宋说:“对不起,我们老板说了,不能带武器上去,请。。。”
没等他说完话,莱恩已经冲了上去,一拳砸在了他的右肩,大厅内以及二楼楼道里的人都听到了骨骼碎裂的喀嚓声,那个黑人跪倒在地惨叫起来。
“金并找人帮忙就是这个态度吗?莱恩,杀了他!”
以后唐宋要做的军火生意无疑要得罪一大批人,想要吓退抢食的鬣狗,杀头狮子立威无疑是最好的。
唐宋现在做的就是立威,有什么比打金并的脸更能在地下世界竖立权威。
莱恩狞笑一声,毛茸茸的大手伸过去就要掐断黑人的脖子。
上面传来了一声断喝:“住手。。。唐?你太放肆了!”
唐宋抬眼撇了一眼,上面发话的是一个身穿皮夹克的光头大汉,粗犷的面庞,额头上儿戏一般的画了一个大大的标靶,让人忍不住想要给他一枪。
靶眼,金并手下的头号大将,据说有一手百发百中的飞镖术,任何东西在他手里都能化为杀人利器。
地下世界一直有传言,这家伙是变种人,拥有的能力就是百发百中。
唐宋点了点手杖,看着靶眼:“威尔逊先生请人赴宴,安排手下搜客人的身,这有点说不过去吧!”
靶眼的眼中寒光乍现,凝视着唐宋,手摸向了腰间的一排飞刀。
“莱斯特,请唐先生上来!”一个浑厚的声音突然响起,靶眼的身后,一个庞大如小山的人影转身离去,只留下一个背影,以及凝视唐宋的一个冰冷眼神。
靶眼和这身影比起来,仿佛就像个娃娃。
唐宋笑了起来,带了人上楼,跟随靶眼走进了一个巨大的会议室。
此刻,里面的长条圆桌旁边,已经坐下了七八个人,他们后面,七长八短的站了三十多个满脸横肉的家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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