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讲的好的人,总是知道在哪里结尾,裁剪冗余,留下最好的。
所以故事在苏叶和姜白芷婚礼的时候结局了,其实在前面我就有聊过,这本书的前半部分我写的得心应手,因为我的内心充满苦涩,后半部分其实是有些吃力了,所以就不多写了。
先聊聊书吧,这本书属于临时起意,成绩在2500均订左右,距离目标还有距离,但作为新人,是还不错的成绩。
其实我也是最近一年才对哲学感兴趣,看了一些书,听了一些教授的讲座,略有体会,且比较着迷,于是就有了苏叶哲学家的由来,设定姜白芷为大明星,是因为爱上一个人第一反应是自卑,是我们的爱会为对方镀上金光,大明星的身份会比较符合这个定位,但通过书友们的反应,这似乎是一个败笔。
这本书中最大的伏笔,其实是赵晚柠这个人物,因为赵晚柠才最像她,因为她的小名中有一个柠字,因为晚柠是我未来给自己女儿取的名字,来源于桑榆非晚,柠月如风
再聊聊自己吧,其实很多书友们误会了,好像精品我就要去表白,其实不是表白,只是单纯的告诉她,我喜欢过她而已。
实际上有两次我确实想表明心意,一次是某年冬至,我们晚上十一点在外面轧马路,那个当下,我内心翻涌想要说些什么,但她突然提起了她大学时期的前男友,我
第二次是她和男朋友分手,她哭的像只小猫,我很心疼,但最终没有说出口。一个是因为觉得自己什么都没有,另一个是因为我觉得她的心里还是放不下那个人.
一路跟读过来的书友,应该知道今年5.19我们时隔多年见面了,真的就像小王子里说的那样,在得知她来,我提前一周都很开心,但见面后的情境却平淡如水。
我突然明白,好像只有我还停留在原地,抓住过去的回忆不放。
一瞬间我想明白了很多事情,这些年她有自己的生活,恋爱过,也分手过,我想她大概有对我心动过,所以偶尔会说一些冲动的话,让我辗转反侧,但这绝不是爱,因为她从未坚定地选择过我。
爱一个人,应该是偏爱,忠诚,细节,例外,但这些都没有。
那天我和她见完面骑车回来,人潮汹涌中,晚风吹在脸上,我忽然释怀了。
有些喜欢要出口才甘心,但现在好像也没有那么不甘心了。
苏叶和姜白芷的故事开始,是因为那句,好久不见
见面那天,我也说了句好久不见,但我们的故事结束了,彻底地结束了.
再聊下新书吧,我是一个很无聊的人,不玩游戏,不抽烟不喝酒,但我并没有觉得无聊,生活中美好的事情特别多,最近最开心的一件事是,周末早上我会去买一碗甜豆花,然后在南辕北辙的地方再买上一两生煎,回到家里,找上一部电影,边看边吃,觉得特别惬意。
但写书确实给我带来了不一样的乐趣,我印象最深的是某一章苏叶和姜白芷的对话,姜白芷说我们要走到什么时候,苏叶回答说走到脚痛或者想吃的店为止。很多书友评论学废了,我当时一脸懵,这也行?这不是很寻常的对话吗?情圣竟是我自己?我突然觉得我可以写恋爱文了.
所以下一本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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