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55章苏律师…我也没办法,只剩下一间双人房了
受教育权的主要规定来源于《宪法》和《义务教育法》
宪法中明确规定了,受教育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。
在这个案件当中,叶美珍的做法明显的侵犯了刘梦雅的受教育权。
因为她代替和顶替了刘文雅去上大学,剥夺了刘文雅的受教育的权利。
办公室内。
苏白揉了揉眉心,然后扭过头看向李雪珍:
“嗯。”
“案件的事项是了解的差不多了。”
“你好好整理一下案件的具体情况,然后再出差。”
“…”
出差?
听到出差两个字,李雪珍眼睛一亮,心里一喜。
想着王可欣给自己的出谋划策,连连点头:
“好的苏律师…我会好好准备的!”
“…”
另一边。
在从南都回来后,刘文雅的心情就一直非常的不错。
因为从她的角度来看,她当初被叶美珍顶替进入大学。
已经算是完全的改变了自己的人生。
如果没有叶美珍顶替她,她也不可能成为现在这样。
虽然说她对于现状没有太多的不满,可是谁不想过上更好的生活?
如果当初叶美珍没有顶替她,而是她进入到了大学。
有可能叶美珍现在的生活,就是她的生活。
不管怎么说,这件事情是叶美珍做错了,就必须要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。
刘文雅正准备,给李雪珍发消息询问一下什么时候可以起诉。
可是这时候。
门外突然响起了一阵的嘈杂声。
一群人,吵吵闹闹的闯进了刘文雅的家里。
刘文雅抬头看过去,正是当初让女儿顶替她上大学的村支书,叶远东。
叶远东带着一群人,闯进门看到刘文雅,就开始大声质问:
“我说文雅,你这是什么意思嘛?”
“咱们都是一个大村的,虽然是不一个姓,可咱们的关系很近啊!”
“我知道当年我让美珍顶替你去上大学这件事情,是我做的不对。”
“说实话,这些年我也都过得非常的愧疚,每次想到这件事情我都觉得对不起伱,但是…我是不是已经道歉了?”
“我也答应给你三万块钱的补偿,你去执法部门闹过了,也去教育部门闹过了,这些我都没有拦过你吧?”
“我是不是好好的在和你商量,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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