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推荐刑期为——
三年有期徒刑,五年有期徒刑,五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。
原本梁兴龙,作为从犯,他的责任占比是相对来说比较大的。
可以判决五年左右的有期徒刑,但是鉴于其有坦白立功的表现。
减少到了三年有期徒刑。
在公诉人对于本案的相应情况陈述完毕后。
审判台席位的审判长胡玉祥,又让被告人开始进行法庭陈述。
被告人的法庭陈述,总体来说就相对复杂了很多。
这里的复杂不是说,法律的关系复杂。
而是每个人对于法庭陈述方面的情况相对复杂。
都有着不同的想法。
谢安想要将责任全部揽在自己的身上。
谢丽蓉,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在庭审上不停的表达着自己诚恳的态度。
可是现在犯罪事实已经达成,就算是不停的表达着自己的诚恳态度。
那么刘学伟还能活过来吗?
不能了。
既然不能活过来,那么不停的表达着自己诚恳的态度就是无用的。
至少在法律的意义上面是这样的。
所以该处罚的依旧需要处罚,该判刑的依旧需要判刑。
谢丽蓉的母亲,在本次庭审中没有什么太大的存在感。
但是在实际的情况当中,她是知道自己女儿的情况和支持自己女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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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做法的。
并且出了一些点子…还嘱咐了谢安,对刘学伟下死手,需要向哪些地方。
所以判决的刑期,相比较梁兴龙和谢立蓉来说要重。
在法庭陈述阶段,谢丽蓉的母亲一直都没有发言,保持着沉默的态度。
对于这种情况,胡玉祥直接跳过了谢丽蓉母亲的法庭陈述。
让梁兴龙开始进行法庭陈述。
相比于其他三人而言,梁兴龙的法定陈述就比较简单。
这一次庭审是他的律师朋友担任他的委托律师。
并且也和他陈述了在这个案子中梁兴龙的过错与其他情况。
对于判决三年有期徒刑,虽然超过了梁兴龙的预想。
但是还是要比原有的五年有期徒刑要好的多。
并且有立功表现在监狱中表现的好还有减刑的可能。
想到这一点,梁兴龙直接认罪认罚,表示对审判长的判罚,不会有任何的异议。
而轮到受害方进行法庭陈述的时候,苏白深吸口气。
在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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