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bsp; 审判台席位上,在各方进行完相关的法庭陈述后。
胡玉祥简单的整理了一下各方的法庭陈述。
检方的法庭陈述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。
不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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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方除了梁兴龙以外,其他三人,要么法庭陈述没有任何的意义,要么对法庭陈述表示沉默。
关于被告方的法定陈述肯定是需要进行驳回的。
至于受害人方的法庭陈述…
怎么说呢。
和他之前预想的一样,是从刑期方面进行出发的论述。
既然是从刑期方面进行出发的论述,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。
整理完各方的法庭陈述。
胡玉祥直接敲响法槌:“各方法庭陈述完毕。”
“庭审诉讼环节结束。”
“现对于本次庭审,进行判决!”
伴随着书记员的一句全体起立,庭审场内所有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全体起立。
紧接着,胡玉祥开始宣读庭审的判决结果:
“本次庭审,对于被告人,谢安,谢丽蓉,王梦瑶,梁兴龙等四人。”
“合谋杀害被害人刘学伟一案进行判决。”
“本次庭审由川省高级法院进行二审审理。”
“现判决结果如下。”
“判决被告人,谢丽蓉,王梦瑶,梁兴龙作为本案中的从犯,分别判决有期徒刑,五年有期徒刑,五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,三年有期徒刑!”
“判决被告人谢安。”
“驳回一审判决对于谢安的判定。”
“对于谢安作为本案中主犯人员以及所涉及到的情况,作出以下判决。”
“判决谢安死刑,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!”
“对于受害人一方提出来的民事诉讼请求,现判决结果如下:”
“本院认为,在谢丽蓉与刘学伟的夫妻关系当中,谢丽蓉有着重大过错,并且在主观上和行为上故意导致了刘学伟的身亡。”
“现判决,同意受害人一方提出来的财产分配情况。”
“判决谢丽蓉净身出户,并赔偿夫妻共同财产。”
“并,关于谢丽蓉与刘学伟所生育的孩子的抚养权问题。”
“经过事实调查和证据依据,证实了谢丽蓉对于其孩子没有尽到应有的抚养,并且由于在婚姻中所犯过错重大。”
“现判决,抚养权交由刘学伟的弟弟刘学志。”
“…”
“以上判决,有川省高级法院进行审理判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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