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1章最高院,最高立法干涉指导!
事实和李雪珍预料的差不多,关于张洪涛被开除公职的复议申请。
很快就有了相关的回复。
目前相关的复议申请是,被拒绝了恢复公职。
这和李雪珍所预料的情况相差不大。
白君律师事务所内。
苏白看着回复的正式文件,没有说话。
而李雪珍则是一脸的笑容,回复的正式文件是由立法代表进行了回复。
有了正式的代表文件,并且有了正式的部门。
那么就有理由进行提出异议了。
换句话说,这么一来他们就有机会了。
正式文件具体的回复内容——
“在某某法院,某某案件,某某案件案号中。”
“由于张洪涛,在案件当中没有依照省内管理赔偿法,进行判罚,而是依照其他法律对被告进行莫须有的判赔金额。”
“倾向性明显。”
“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,没有形成犯罪,但是严重的违反了,审判应有的公平公正,涉及到了严重的渎职倾向。”
“基于这种情况,对于张洪涛予以开除处理。”
文件写的非常的正式,并且涵盖有部门的公章。
李雪珍拿着正式文件,放在桌面上,扭头看向苏白。
“苏律师。”
“现在关于张洪涛被开除的正式文件已经下来了,而且是正式的盖章文件,上面清晰的表明了原因,和下达的部门是由立法代表进行下达的。”
“立法代表对于法院还有检察部门都有着监督的权利。”
“虽然有着监督的权利,可是张洪涛是属于个案,立法代表对其进行监督并且要求其开除,这应该也是不合法规的吧?”
苏白点了点头:“这属于合法规和不合法规模棱两可之间吧。”
“不过有了这么一个正式的文件.…那么这个案子,就很好解决了。”
先前一直因为没有正式的文件,一直在走程序。
所以就导致了出现一种情况,那就是没有正式的文件,无论是向行政部门提交复议,还是想要去讨个说法,都没有任何的证据。
有了正式的文件,等于说先前没有将张洪涛开除公职这件事情落地,现在就算是落地了。
但是这一個正式文件.…也代表着一定的漏洞。
具体是什么漏洞,那就要看这个正式文件中所蕴含的情况。
只以这么一个倾向性,能否对于一名公职人员进行开除,能否判定一名公职人员的渎职。
这一点是需要讨论的。
而他们完全可以以这个正式文件中的内容,向相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-->> 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(第1页/共6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