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;“是很像,这种痞帅的风格,我只在他身上看到过。
不得不说,这家伙虽然狂妄自信,但的确有狂妄的资本。”张国荣插嘴道。
此时,台上的陈冠希已经杀疯了。
一首《loseyourself》直接在他的演唱下,让全场观众都忍不住跟着节奏嗨了起来。
“好好听,这是什么歌曲来着?”
“牛逼啊!好酷!”
“啊啊啊,帅死了,我决定了,以后陈冠希就是我继明仔以后的第二偶像。”
除了台下观众。
选手席上的众人,看着台上酷炫吊炸天的陈冠希,也是纷纷面色凝重起来。
特别是几个已经获得a级定级的,一个个都将陈冠希视为了最大对手。
“look!听着!!”
“ifuhadoneshot如果你有做过尝试。”
“oroneopportunity或者你有一个机会。”
“toseizeeverythgueverwanted去抓住所有你想要的东西。”
“oneont就在一瞬间。”
“woulducaptureit?你能否抓住这个机会?”
……
陈冠希一边演唱,一边在台上游走,时不时的摆出一些说唱歌手才会比的手势。
说唱这几年虽然随着陈启明的出现,已经在整个亚洲风靡。
但时间毕竟还短,所以对于普通观众来说,这种曲风与演唱方式还是非常新颖的。
再加上现在的传播方式慢,普通观众又很少去特意听英文歌曲,这首《loseyourself》在这些观众眼里,便几乎相当于一首新歌了。
为什么九十年代的香港歌手会被后世称为搬运工?
很大原因其实就是这个时代的传播速度慢,很多外国的经典歌曲普通观众基本没听过。
歌手们通过翻唱后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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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第446章 陈冠希炸裂全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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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普通观众没听过的歌曲便相当于新歌,很容易在港台这些地方火起来。
容易火,自然就容易赚钱。
唱片公司就是为了赚钱而建立的。
他们才不会管你这个地方的音乐能不能发展。
他们需要的是商业。
能赚钱就是商业。
为了商业,唱片公司自然就不遗余力的收集外国那些出名歌曲,让公司旗下歌手进行翻唱。
这一点,陈启明深有体会。
他当初发行日语唱片与英文唱片的时候。
因为里面的歌曲在日本以及欧美等地区大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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