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都会是一座传奇的城市。
不同于阴雨连绵的哥谭,大都会是个晴空多过阴雨的城市。这个地方总是繁忙的,高耸的摩天大楼在城市的所有角落矗立,熙攘的人群穿梭在繁忙的街道上,电子招牌映射着玻璃幕墙,为城市装点着现代的色彩。
这里有晴空,有阳光,然而却并非是像堪萨斯州那种永无尽头的麦浪穿过田野的温暖阳光。大都会的阳光色调仿佛更黯淡一些,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所有人都行色匆匆。
“很高诶......”
卡拉站在高楼的底部,仰头看着那巍峨的建筑。幕墙映射着耀眼的阳光,犹如巨大的镜面反射着周围的景色,闪耀着钢铁和玻璃的冷酷光泽。幕墙上的线条交织成优美的几何图案,通过斜切和反射产生了奇妙的视觉效果。
毕竟她来地球后只见过哥谭,而哥谭的画风截然不同。那些以哥特风为主的建筑很少有搭建到这样高度的,只有在像韦恩大厦及附近的商务楼可能会有这样的高度,但给人感觉也截然不同。
“啊!”
一个老太太在她仰头看楼时撞到了她,挎包落在了地上。
“啊,不好意思。”卡拉弯腰试图帮她捡包,“我帮您......”
“你做什么!?”
老太太恶狠狠瞪了她一眼,一把抢过了自己的包:“还给我!”
“抱歉,我只是想......”
“数楼层?你不是本地人吧,小姑娘?”老太太皱起眉。
“不......不是啊。”卡拉紧张地扯了扯裙子,“为什么?”
“本地人才不会没事抬着头数楼,乡巴佬。”老太太重重哼了一声,重新挎上包就走了,“离我远点。”
卡拉看着她远去的背影,有点受伤:“我还以为只有哥谭人才不那么友好呢。”
“这时代是这样的,不过以后就说不准了。”沈游拍了拍她的肩膀,“别想她了,咱们不是来找你堂弟的?”
“嗯!”
卡拉果然立刻将那点不适抛之脑后了。如今她孤身一人在异星他乡,能见到血亲总是难免兴奋。
然而沈游没走两步,突然又觉得好像丢了点什么。
扭头一看,哦,把卡拉弄丢了。
卡拉驻足在了街边一个惨兮兮的流浪汉身边,瞪大了眼睛:“你需要帮助吗,先生?”
“当然。”
那流浪汉可怜地抬起头,举起面前的空碗本来像是想讨点钱,但似乎抬眼看清面前是个漂亮得罕见的姑娘,于是放下碗改口道。
“我还缺个老婆,你看......”
“啊。”卡拉摇摇头,“这我可无能为力了。”
“别看我现在这样!”流浪汉急忙坐直身子,压低了声音满脸一本正经,“这个秘密我偷偷告诉你可别跟别人讲,其实我不是地球人!”
“啊?”卡拉一脸震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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