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自己的脾气他是清楚的。
猫嫌狗厌的,认识他的人都把他当成了凶悍的二土匪!
平时能不招惹他就不招惹他,除了简单的打招呼外,类似孟青山他们那样打趣他的时候都很少,村里和他关系不错的,也就王大夫家的大小子王新华和孟满仓,总比其他人能多说上两句话。
其他人,其他人基本上都躲他躲得远远的,毕竟万一得罪了他那损失可是很严重的。
成为一个人人害怕的坏人好处是有的,最起码那些有歪歪心思的人轻易也不敢把主意打到他们家身上。
可是坏处好像也不少,那就是他们夫妻很难与村里的人交好。
以前他从没想过这些事儿,可是现在他成家了,总得为媳妇以及未来的孩子多想想。
毕竟他娶回来的这个小媳妇还是很合他的心意的。
做饭好吃(例如前天的炖鸡和今天的菜团子),不斤斤计较(说她便宜也没生气),会过日子(知道去收购站买便宜货),把自己男人放在心尖子上(在背后夸他,给他买新鞋,生怕他冻到脚),脑子灵活(从挖出地窖开始,他媳妇就没说过一句没用的话!),还有最重要的一点,媳妇运气好!
媳妇要不说去购物站,他们上哪儿买到那两样家具去?
要不是媳妇细心,他们如何能发现那家具的来历?
发现不了家具的来历,他们怎么会想着挖地窖?
不挖地窖他怎么能看到那一地下室的好宝贝?
最关键的是,要不是着急忙慌的娶媳妇,买下了马富贵的房子,这些东西可是跟自己半点关系也没有啊!
所以说啊,运气好的应该是他媳妇才对!
嗯,他决定了,以后要对媳妇再好一点,脾气也要改一改,对了,还要多听媳妇的话,毕竟听媳妇的话有好日子过,嘿嘿嘿!
孟得魁在傻笑中进入了梦乡。
早上四点多钟,冷媚儿早早的醒了过来,今天是开始秋收的日子,地窖也不用挖了,她自然要让孟得魁去上工参加秋收的,要不然公公婆婆那么大岁数都要上工,他们两个小年轻却歇在家里,在外人眼里可就有些不像样子了。
收秋可是要下大力的,冷媚儿决定给孟得魁做点好吃的。
刚好昨晚抽奖又得二斤白面,干脆就给这男人烙葱花饼好了,把他的胃伺候好了,再支使他干活她也就没什么愧疚心了。
先将烙饼的面活好,醒着。
从后院摘了些豆角,等下炖豆角吃。
在西锅里做上棒子粥,架上火就不管了。
东锅则是小火烧着烙大饼。
不大的工夫,葱花的香味就飘了出来,孟得魁就是在这阵香味中醒过来的。
“媳妇,你又做啥好吃的呢,怎么这么香?”
冷媚儿:“今儿秋收,我特意给当家的烙的葱花饼,等下你多吃两块儿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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