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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467 海卫国的因果之说(1)(第2页/共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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麦兜委屈地看着海川说道:“其实这些事情都应该怨你!”

海川笑了笑,摸出一支雪茄,慢条斯理地修剪,烘烤然后点上,感受着口腔黏膜传来的醇香。

海卫国说,“说到因果一词,最早还是源于佛教的佛陀,也就是麦兜曾经说过的释迦牟尼。

只不过他的这个因果并不是给普通百姓说的,而是他给他自己的门徒说的。

正所谓受众有易,所指必偏,后来呢这些秃驴们就开始大讲特讲因果之说,愚弄百姓欺骗君王,反正就这么传下来了。

不过不管怎么说,在一定意义上,对普通人来说,也算是教人向善的一个路子吧。

因果之说,最早的时候是四个字——因缘积果,后世简称为因果二字。

只是有的时候简称并不是好事儿,因果之说经过简称之后,原本的意思已经很少有人知道了。

万物的生发,称之为因,比如我小时候在西山基地里面想要玩他们的军车,这是因。

结果第一次去的时候被不认识我的军人拒绝了,然后我哭了一鼻子。

这个算不算果呢?

再比如,很多年前咱们四个人差点被人开车撞死那次,是不是因为爸的原因呢?

那我爸在国外做的事情,就是因,我们被人差点撞死,这个算不算果呢?爱阅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

再比如,我姐上学的时候走楼梯喜欢走在楼梯正中间,被人撞了滚下楼梯摔伤了。

这里又有没有因果呢?

可能在世人眼里,这些都有因果。

当然不能说他们错了,只能说,在我这里,这些是不能算作因果的。

用极为偶然的事件来论断因果,那么,因果一说将没有任何意义。

甚至可以说,撞到我姐的那个人,上辈子就是跟她有矛盾或者冲突,这辈子是来报仇来了。

但是这能说得通吗?

用偶然事件来讨论因果没有任何意义。

那么,必然事件算不算因果呢?

比如我不小心踩着一只恶狗的尾巴,它转过头来咬了我一口,算不算因果?

好像应当算的,有前因后果啊!

但在我这里还是不能算作因果。”

赵晓曼蹙着眉头,非常认真地在考虑海卫国说的这几件事到底能不能算作因果,但固有的思维方式明显有些无法判断了。

“在我这里不能算作因果。

这就像是,我爸现在抽雪茄一样,用力一吸,烟丝就会燃烧,产生烟雾,被他吸入口腔。

这种外在的、有直接的必然联系的事情,也不能算作因果。只能说因为,所以。

比如因为我下雨没打伞所以衣服被打湿了,这只是逻辑上的因果关系,而不是修行中的因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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