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动。
我应该拿起枪射杀他。我确保他死在我面前。我知道他不可能在药丸和刀片的作用下存活下来,但我需要确定。
我从地板上捡起了枪。它比我想象的要重得多,我用双手把它举在面前。当我瞄准本时,我的手指在扳机上晃动。他的身体几乎毫无生气,不知道发生了什么。我闭上眼睛,深吸一口气,准备开火。
我刺伤了本,但那是……出于自卫。他几乎失去知觉的身体对我不再构成威胁。
我的目标从来都不是杀死本。那不是我想要的。我想离开这里。我想回家。我想见到妈妈和玛西。
本不再挡道。
我无法杀死他。如果我杀了他,我就会像我最讨厌的三个人一样:奥利弗、贝瑟尼和本。
我把枪放在柜台上,从本的身上退了一步。自从我在奥利弗的地下室里双目失明醒来后,我的脑海里就一直萦绕着一件事。我必须自己回家。现在,终于要成功了。
我走进卧室。我拉开前面的拉链,拿出车钥匙。我可以开车直到找到警察局,甚至在这片布满避暑小屋的荒树林里找到另一所房子。我把包扔到肩上,走回厨房。
本因喉咙里的血液渗入而呼吸急促。他在同一个地方,但他的手移到了胸口上。
纸质地图在柜台上。我打开它并把它铺在柜台上。我顺着手指顺着本画的黑线看看我们在哪里。我翻遍了橱柜,找到了一支红笔。我为自己找到了一条回家的路。
地图折起来夹在腋下。当我走向门口时,我绕过本的尸体。走出去之前我最后看了本恩一眼。
寒冷的空气充满了我的肺部,阳光照在我皮肤上很温暖。
我爬进车里,我把地图摊开在包上。我启动了汽车,而本的经典摇滚乐开始演奏。我把频道切换到下一站。主持人们正在争论一些名人在颁奖典礼上所做的事情。我不认识这位名人的名字,我想知道我离开了多久。
我看着后视镜。我的绿色眼睛和畸形的瞳孔。本的血迹流过我的脸颊。我用袖子擦了擦,结果只是沾上了血迹。我的另一只袖子沾满了他的血。
浑身是血。我不想在马斯科卡的某个警察局花几个小时接受警察审问。我想回家。我想在妈妈的怀里哭泣。
车子已经加满油了,我按照地图上的指示走。我上了高速公路,紧紧握住方向盘。出发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,一边开车一边看日落。坐得太久我的肌肉酸痛,每首歌之间我都会翻阅广播电台。
值得庆幸的是,当我没油时天已经黑了。我找到一个空加油站,给车加满油时,鸡皮疙瘩遍布我的皮肤。进了车站,我低下头,在柜台上扔了几张钞票,然后在等他给我找零之前就离开了。
我把那件沾满血的毛衣扔回去,回到高速公路上。
当我周围的标志开始变得熟悉时,一股怀旧之情席卷了我。我的嘴角绽开了笑容,我开始加快车速。我意识到我终于要回家了。我下了出口匝道,驶上城市的街道。我回到了家乡,远离了那个噩梦。
看到妈妈的红砖房。木门外的水泥台阶上摆着几个南瓜和葫芦。客厅窗帘后面电视发出的微弱光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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