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老板,帮我看着位置,我去买点喝的。”我叮嘱了老板娘一句,担心等会回来没有坐的地方。
“好呢。”老板娘也不担心我逃跑,因为我的串才烤上,就算我不要了,后面也多的是人要。
快到小超市门口时,我手机振动了一下。
掏出一看,是彭登这家伙终于回信息了:
“你没有夜生活的啊?”
“难道你有?”我条件反射地回了一句。
“当然有,我女朋友今天住我这里。”彭登飞快回道。
接着,他又发道:
“吃夜宵对身体不好,悠着点!”
“喊上你女朋友一起。”我特意强调了一句,“我请客!”
“啊,好的,我们马上过来。”彭登从来不需要找转折词。
“快点,还有,喝点什么?”我又问道。
彭登没立刻回我,直到我进了小超市,他才发来消息:
“不来了不来了,我女朋友说要减肥,不吃夜宵。”
“她看起来那么瘦,还减什么肥?”我想了想道,“那你自己来呗。”
彭登发了个省略号:
“……
“她说那是在炫耀,是对她的严重挑衅。”
切!我鄙视了这对狗男女两秒,故意说道:
“拿出你的男子汉气概!”
“……好,让你看看我的男子汉气概。”彭登很快就回复道。
哟,今儿个变天了?我一时有点愣住。
然后,彭登发了句话过来:
“男子汉大丈夫,说不过来就不过来!”
“……”我竟无言以对。
放好手机,我走到冰柜、冰箱区,考虑喝什么。
坦白地讲,我对酒没什么喜好,但不是不能喝,而是不喜欢喝,觉得味道不行。
所以,除非有朋友要求,否则我也不会特意买酒。
这么多年以来,只有两种酒比较和我的口味:
一是米酒,二是冰酒。
它们共同的特点是:
甜!
目光移动间,我看到了一个奇怪的男子。
大半夜的,他竟然穿着衬衣、马甲、西装、长裤,就像是刚参加完一场商务晚宴。
这和小超市、烧烤摊等场景一点也不搭嘎。
哟,眼睛是红色的,长得还挺俊嘛……我啧了两句,收回了目光。
别人爱穿什么穿什么,关我屁事!
这时,那个年轻男子竟然走了过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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