刻,他扭头看向酒吧的大门,发现酒吧里不少男顾客,都很统一地朝着门口的方向看去。
其中有一部分,是和这位酒吧老板沈明朗相熟。而另一部分,则是被沈明朗身边的这位女子所吸引了目光。
她叫沈卿宁,有着至少一米六八的身高,穿着一条黑色及膝连衣裙,露出了一双光洁匀称的小腿。
连衣裙的领口处镶嵌了小半圈小小的珍珠,可珍珠的白,却远比不上她皮肤的白皙来得诱人。
她是那种典型的冷白皮,在酒吧灯光的照耀下,会越发显得白嫩。
更主要的是,她的气质也是偏清冷的类型,给人以一种生人勿近之感。
程逐在这个时候发现了一个细节。
那就是很多漂亮女孩在被男人们看时,有的会当作不知道,有的会避开目光。
可沈卿宁不一样。
她直接扫视了酒吧一眼。
而随着这个清冷美女的目光扫视,居然好几个本来在打量着她的男人,都纷纷错开了目光。
“气场很强,一如既往的酷啊。”程逐在心中发出感慨。
在他的概念里,这种女人其实不仅斩男,而且斩女。
实际上,沈卿宁在理工大学里,于女生间的人气也很高——啊!姐姐杀我!
至于沈明朗,外貌描写——略。
此刻,沈明朗与沈卿宁朝着江晚舟走来,冲他打了声招呼:“哟,这不小江总嘛。”
“滚蛋滚蛋!烦人!”江晚舟白了他一眼。
朋友们喊他小江总,他会开心。但家里的表哥这么叫,他就会觉得烦人。
不过看得出来,他们一家人关系挺好的。
程逐的家族里,亲戚间关系倒是很一般。
他家是那种典型的阶级分明的亲戚关系。
家里不看辈分的,只看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。
而且啊,其实很多越是普通,甚至越是潦倒的家族,就越是如此。
沈明朗看了一眼程逐,问江晚舟道:“这个就是你微信里跟我提过的那个好朋友?”
江晚舟点了点头后,沈明朗就抬起左手,露出自己那有着【钢王】之称的手表——百达翡丽的鹦鹉螺,与程逐握手,并骚包地道:“沈明朗,江晚舟最敬畏的表哥。”
他说这话时,好像完全忘记了前几秒江晚舟还在喊他滚蛋。
“你是他好朋友,也叫我表哥就行。”
“表哥,程逐。”程逐倒是很无所谓地就叫上了,并说出了自己的名字。
“好嘞,表弟。”沈明朗也懒得记名字,反正今晚他就喊程逐表弟就是了。
酒局嘛,有个称呼就行了,以后又不一定还会接触。
不过呢,沈明朗还是比较热情好客地,笑着道:“高中毕业生,会抽烟了吧?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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