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对三个选择,第一个就是去物管部门投诉,然后去法院另外起诉,要求物业赔偿,第二个呢就是大家一起去找物业,和他们干一架……当然这个其实是开玩笑呢。”
“至于第三个,那就是整个业委会……”
后面的话唐方镜没说,整了业委会然后把这个物业踢出局,那可能会到百分之两百的完成度。
但是呢,要突破百分之两百,就不够了。
前世魔都那个小区成立业委会后,倒查物业账目二十年,最后查出物业应该赔偿小区四千万,而且打官司赢了!
那这一世呢?想想都觉得有意思啊……
物业虽然都说它是服务的,但你要知道,物业是公司,而公司的目的是什么,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……
用屁股想都能知道,这种开发商留下的物业公司会怎么搞,应该归全体业主共有的钱他们会给业主?
为了我的命,就请物业小小的牺牲一下自己吧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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