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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的后记(第2页/共5页)

定他恋爱的那一刻开始,也不可以、不能再继续喜欢了。

否则便只是徒增伤苦。

如今长大,那段漫长的暗恋就像风一样,随之散去。

执念嘛。

我念念不忘的,大概只是那段单纯热烈的青春,和青春里真诚喜欢过他那么久的我自己。

可能很难体会,我彻底喜欢上他的那个点很奇怪。

那是有一次放假值完日从学校出来,天色有点晚,在公交站等的特别久也没有车来,好不容易等到一辆,结果人特别多。

他和我舍友很急忙的跑过去,然后我舍友挤了上去,他冲我和另一个姑娘招手,说你们快点啊。

我俩没有赶上去,所以他就下来了。

但第二辆车迟迟等不来,天都黑了,我们学校不让带手机,那时候我们就都没有,他突然说,要不打车吧。

我们三个就打了车。

他比我和同学下车要早,因为是打表出租,没法一下子算所有钱,他走之前给了多少我忘记了,反正比他下车时打的表要多。

他付完钱笑着回头,对司机师傅说了一句,“您不用找了,这些就算我给的,如果不够的话再让她们补。”

然后他就下车了。

我到现在仍然想不通为什么,就是这个点,让我突然沦陷的厉害。感情就是这么奇怪。

而今也没有必要再想了。

最最遗憾的是,哪怕到了今天,不止六年,13岁到如今的21岁,我还是没有勇气告诉他,喜欢过他那么久/笑

小纾和阿肆有故事,但我和他没有。

我有时候会想,人生应该是有无数条if线的。在我的主线世界里,于他,我是一个比路人还要路人的存在。

那么,if世界呢?

那个“我”会不会比我勇敢一点呢?

或许一样,或许不一样。

我很早就想写这样一本暗恋文,想写一个没那么自信的姑娘,和一个至死都恣意耀眼的少年,她那么喜欢他,努力追随他。

可她不知道,她一直在他眼里。

他也不知道,他的小姑娘孤单的喜欢了他那么那么久。

当他们终于在一起,这一切都在彼此间揭开,就是引山洪的时候,她和他这辈子都将绑在一起,至死相爱。

要双向奔赴,她爱他,他更爱她。

我总碍于笔力不够,担心写不出自己想要的,所以迟迟没有下笔。开这本文时,更是斟酌了许久,因为它对我的意义实在是太不一般了。

可我想了想,青春啊,不就是青涩半就、成熟不够吗,所以我还是选择动了笔。

于是有了小纾和阿肆。

“肆”是希望他恣意张狂,活的潇洒自在。

至于其他,我私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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