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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天阶和万丈迷津并没花去多长时间,至多一两天,而玲珑洞天则耗了十几天。
大小姐若是去皇城一天后,就来找了自己,那他们早该见面了,而不是自己下了幻荡山,又去了万鬼渊,这才和大小姐重逢。
大小姐看着他,忽然笑得很开心。
然后放开手,把他往后一拉,两人并肩躺在柔软的床上。
挂在小银钩上的帐子因着被两人的动作扯动,散了下来,但见红绡帐暖,轻纱拂动,一时竟让人恍惚了。
大小姐似乎很喜欢这样的氛围,轻轻闭上眼睛,道:“你好好想想。”
林疏便好好想了想。
他觉得大小姐话里有话。
他道:“我和表哥一同去了幻荡山,然后是万鬼渊,然后你便来了?”
大小姐并不说话,却道:“你这样,我怎么放心让你一个人在外面?恐怕一个不小心,就让人卖了。”
林疏:“???”
大小姐,我不傻的。
我能听出来你在拐弯抹角说我傻。
虽然被说了傻,但这样一来,更证明了大小姐话里有话。
他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。
他朝着大小姐的腰伸出了手。
两人离得极近,因此这动作也不断很冒昧。
在指尖堪堪触及大小姐衣服侧腰上的金色刺绣时,大小姐道:“疼。”
林疏整个人都窒息了。
大小姐,表哥的这个地方受了伤,你疼什么?
他道:“你就是”
他觉得这简直是晴天霹雳。
表哥有灵力失控,大小姐也有。
表哥会在他抽手的时候抓住,大小姐也会。
表哥的刀用得出神入化,大小姐也是。
表哥部分穿红,大小姐也穿红。
表哥会涅槃生息,大小姐也会。
那么,用反证法来证明。
假如大小姐和表哥不是同一个人,那么大小姐就没有侧腹上的伤口,也就不会在他快要碰到的时候,说疼。
但大小姐说,疼。
所以大小姐和表哥是同一个人。
这个推理没有任何问题,但是结果实在是难以置信。
林疏整个人都呆滞了。
大小姐笑盈盈问:“你明白了么?”
“我”林疏艰难道,“我明白了。”
——所以表哥最后又是送簪子,又是道别,又是保重,完全是入戏太深?
而那天晚上——那天晚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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