诡异的地方,我失去身上这个邪祟的控制,可不是什么好事。
我非常肯定,只要附在我身上的邪祟一走。
刚才在余光里出现的女人,还有那些多在暗处的东西,轻而易举地就能让我成为,下一个在这里自杀的人。
就在我绝望地认为,自己必死无疑时,我突然看见楼上有一个熟悉的身影。
是那找我当珍珠的小女孩!
它就站在三楼的位置,阴沉着一张惨白的小脸往下看。
它原本整洁的牛仔背带裤,已经被大片大片的血迹染黑,醒目的红皮鞋像是用鲜血染红的。
偶尔从它衣服上滴下来的液体,在它脚边形成了一摊水渍。
此时,那摊水渍已经开始往楼下滴。
看样子,那小女孩似乎站在那里很久了。
小女孩的视线,一直停留在王宏富的尸体上。
它脸上的表情,就是小孩子发脾气时露出的表情。
皱着眉,等着眼睛,嘟着嘴。
这样的表情,在一个小孩子身上,还有些可爱。
但放在小邪祟身上,就只会显得更加恐怖!
一个脸色惨白,衣服滴血的小女孩,就站在不远处盯着你。
这种环境下,别说是小邪祟,就是普通的小孩那么盯着我,我心里都会发毛!
更何况,我面前还躺着一具刚死不久的尸体。
惊恐间,我突然听到了自己,没有半点情绪的声音:
“当铺和客人的交易完成了,欢迎客人下次光临。”
我的声音刚发出来,小女孩就突然将目光转向了我。
它恶狠狠地眼神,就像是我把它最心爱的玩具,抢走了一样。
看着小女孩的眼神,我一时间都忘了,自己莫名其妙说话的事。
直到我的头不受控制地低下,我才猛然反应过来:
附在我身上的邪祟并没有离开,刚才只是我心里的想法,和邪祟的控制,刚好同步而已。
还好这个邪祟没走!
看来我身上这个邪祟,暂时不会把我弄死,它控制的身体应该就是为了找寄宿体。
可之前戏魂找寄宿体,都是找尸体。
而身上这个邪祟,为什么要找我这个活人做寄宿体?
我还没想清楚其中的原因,邪祟就控制着我的两只手,把我身上的外套脱了下来。
随后,将衣服穿在了王宏富的身上。
衣服穿好后,我就猛然弯下了腰,脸近乎要贴上王宏富瞪着双眼的死人脸上。
我的整个鼻腔,迅速被一股恶心的臭味充斥。
那种味道,就像是一条腐烂后,泡在血里的死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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