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sp; 叫郑哥的精瘦男子碰了牌,又打了一张,然后才开口:“你这狗眼看人低的东西,还拿末世之前的老眼光看你郑哥呢?现在郑哥的子弹充足,火力那是杠杠的,是吧艳红。”
叫艳红的女人白了他一眼,没有说话,显然并不是很乐意接受这群男人的调戏。
光头男人对郑哥竖起大拇指:“郑哥,要说有本事,还是你有本事,咱们可都是从小玩到大,我们怎么不知道,你什么时候能够跑的这么快?动作这么迅速了?上次看你跑的速度,好像都差不多能破世界纪录了吧。你有这本事,以前怎么不去参加世界运动会,拿个金牌回来呢?”
郑哥笑笑没有说话,他什么都可以和这些兄弟们聊,但是唯独这件事情不行。
说来也巧,郑哥的名字叫郑克江,是泰来镇治安所的一名临时工。
末世爆发之后,到处都是大乱,最后治安所只有郑克江一个人活了下来。
他拿了治安所的两把枪,开始在末世之中艰难求生。
仗着有枪,他开始抢夺物资,别的幸存者不敢惹他,他胆子也渐渐大了起来。
一次外出的时候,他被一头厉害的女丧尸盯上了。
女丧尸奔跑的速度,甚至比他还要快,即使他拿着手枪,也是打不着丧尸的要害。
幸好他是骑着摩托车,才算逃过一劫。
郑克江也是肯动脑子,后来找到了一个野外的蓄水池,做好伪装,将女丧尸引到了里面,才算是干掉了她。
杀死之后,他在其脑子里面,发现了一颗亮晶晶的东西。
郑克江向来是个胆子大的,犹豫了一会儿之后,他吞掉了女丧尸脑子里面的晶体。
他活了下来。
之后,郑克江就发现,自己变强了太多。
原本要13秒多才能跑完的百米,他现在只要8秒就能跑完。
这个速度,将原有的世界纪录都提高了许多。
一跳接近两米,反应也快了许多。
凭借这一身的本领,加上手里的枪,郑克江慢慢的闯出了今天的局面,成为了秦州市的一个小生存基地的首领。
说是小基地,也确实够小,现在他手下的武装人数,也才十几个人,而且武器极差,除了他的两把手枪之外,就是几把土制的猎枪了。
下面的幸存者最初有一百多人,现在只有七八十个人了。
其余的人,都死在了收集物资的途中。
每一次收集物资,郑克江都会带两个幸存者,一旦被丧尸追上,这两个人就是用来拖住丧尸的诱饵。
这种做法非常的残忍,他手下的幸存者都非常不满,甚至爆发过两次暴动,却都被郑克江镇压了下去。
郑克江也知道,这样的日子绝对不是长久之计,搞不好某一天,他会被某个幸存者杀死,所以他也早就在考虑退路了。
所以郑克江做事非常的小心,现在手下在这里打趣,他也没有多得意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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