混混们之间的恩怨,高明程并不知道,即使知道了,他也不会在意,更不会插手。
但他的出现,还是小小的改变了一些人的想法和做法。
以前那些无所事事的混混们,依靠着人多势众,专门抢落单的人,可在被高明程的拳脚教育下,他们不敢再这般明目张胆的抢了,而是开始研究偷蒙拐骗的技巧,这样即使再遇到如高明程这般身手好的人,也不至于所有人都被打一顿。
那些没被打的,还可以看准时机出手报复。
在之后的日子里,整个县城的抢劫事件大大的降低了,但钱财被偷的事件,却逐渐增多。
普通人遇上抢劫的,要么认了,吃下这个亏,要么去警局报案。
虽然有些人有特殊关系,提前躲了起来,但警局多多少少也能够抓到一些人。
但现在呢,偷钱比抢钱要更隐蔽,很多时候,受害者过了很久之后,才会发现自己的钱被偷了,至于在哪里被偷的,又是被谁偷的,那是一无所知。
当然,也有个别人十分警惕,在小偷下手时,就察觉到了,并且出手阻止。
然而这种时候,若是周围人多,小偷便脚底抹油,快速的跑了,若是周围的人少,那么小偷的团伙们就会一拥而上,直接强抢了。
这些变化,此时的高明程并不知道。
他这会儿心情极好,那两头活着的黄麂,都顺利的卖给酒店了,并且价钱不错,高明程看出商机,趁机和酒店收购食材的人打好了关系,谈好下回他若是有野味,直接送过来便可。
今天这一回,谈妥了两个长期收购商!
高明程挑着空担子,进了县城唯一的一家商场,在里面买了两瓶酒和两包点心,然后带着东西去了高国兵的家。
今天是周六,高岳刚好不用上课。
上次高国兵邀请他周末去家里吃饭,今天正好赶集卖东西和吃饭一起了。
高国兵现在住的地方是单位分的房子,但再过一年,他就会在县城拿到一块地皮,然后修建起一栋三层楼的房子出来。
这个时候县城里的房子,基本都是自建房,商品房还没有出现。县中心的地皮比较难拿,但周围的地皮,只要高国兵愿意出面说句话,再花上一些钱,就可以拿下了。
那些地皮,在现在显得有些偏,但是再过十年,县中心的范围扩大,现在偏僻的地方,在之后都会成为县中心的一部分。
高明程一面走,一面环顾四周,眼中所见景象,都和前世的画面逐渐重合起来。
于是哪一处地皮以后能够发展的更好,全部清晰的浮现在他的脑海中。
走了大约十分钟左右,他来到警局后面的一栋筒子楼下,抬头望着这栋有些年头的楼房,他一下子忘记高国兵家是住在几楼了。
他大约记得高国兵家住在哪里,但是具体的房间位置,却早已经忘记了。
毕竟在他的记忆中,都已经过去了数十年。
就在高明程琢磨着找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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