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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26章带着银锭去买牛(第3页/共4页)

狗到处乱拱,嘤嘤叫着,母狗似乎也恢复了一些生机,努力去舔小狗身上的黏液。

刘骁松了一口气,七条生命得以保存,这是好事。

现在他有充足的时间把采购的物资倒腾到这边,并对谢强说自己可能要过二十四小时再回来。

二十四小时,在这边就是十足的天夜。

不得不说,刘骁已经迷上了在南宋的生活,虽然吃的差点,没有网络和空调,也没有抽水马桶和卫生纸,但他和别的穿越者不同,他可以随时自带。

那些超市买的物资,都是为他自己在这边享乐预备的。

龙潭村穷的连蜡烛都没有,这年头蜡烛是奢侈品,北地的蜡烛是用牛油做的,南方的蜡烛是蜡虫的分泌物做的,一支蜡烛要几百钱,比点油灯的成本高得多,于老大这边,连油灯都没有,只有松明火把这种粗暴的照明工具。

在火把照耀下,刘骁分配着他带来的物资,就像一位远道而来的阔亲戚,巧克力、果冻、水果糖给孩子们,铁锅、油盐酱醋大米白面和一次性打火机给厨娘,廉价印花衣物给大嫂们,手锯斧头钳子螺丝刀水泥钉等工具耗材给于老大。

他又特地拿了一只白条鸡,让人炖了喂狗。

于老大还以为自己听错了,人都吃不上的鸡肉,炖了喂狗?

“没错,喂狗,那可是哮天犬。”刘骁说。

“得令!”于老大顿时来了精神,原来是龙王驾下的神犬,搞不好也能化作人形哩,于老大对此深信不疑,甚至对那只狗崽子的生父身份有了些大胆的揣测。

所有人都有礼物,慧娘却没有,她很懂事的不问也不闹,但心里的小委屈是掩饰不住的。

这时一盒软笔放在慧娘面前,还有一包a4纸。

“你不是喜欢写字么,用这个。”刘骁示范了一下,这种软笔尖的墨水笔和毛笔类似,但笔管里储存着墨水,不需要磨墨,a4纸更是洁白挺刮,用来练字不免可惜,似乎糊窗户才更合适。

慧娘欢天喜地的去了,刘骁也很满意,忙乎了许久他也困了,打个哈欠在藤床上睡了。

于老大在犯愁,白龙王上回走的时候,说过半个月再来,可这才过了一天半就回来了,他老人家交代的任务还没完成,明天提起来如何是好。

思来想去,于老大决定趁今晚把事儿办了,他叫上儿子于锦和几个半大小子,带上家伙趁着夜色出发了。

刘骁是被吵醒的,外面人声鼎沸,而且是在激烈争执,他一骨碌爬起来,听到动静,慧娘进来帮他更衣,解释说邻村来人闹事,非说我们偷了他们的牛。

俗话说偷牛逮个拔撅的,在农业社会牛是贵重的生产资料,被盗也是常见的事,刘骁穿上衣服,兴致勃勃的想去断案,主持一下公道。

龙潭寨是宋军当时搭建的临时营垒,有木头寨墙,现在寨门关闭,于老大带着一帮半大小子上了寨墙,手持弓箭和削尖的竹竿严阵以待,寨墙外面是数百乡民,正群情激奋,骂骂咧咧。

于老大是船民,和定居的农民素来尿不到一个壶里,龙潭村的村民是外地流民组成,与合州本地人也不相熟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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