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必须惨!
她先是接近杨建民,等发现杨建民对她真的抱有好感之后,她就告诉杨建民,她要下乡了,因为她父亲的工作,被家里哥哥和弟弟抢了去。
话里话外的意思,是她和杨建民处对象,然后杨建民把工作让给她。
但杨建民是个实诚孩子,他其实并没有想到要把工作让给女主,而是经过短暂的考虑,就告诉女主,他会陪她一起去。
完了之后他就回家告诉家里新上任的寡母,他,要做进步青年,去建设广袤的农村。
最终,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,反正这俩是成功下乡了,书里也没交代杨建民身上那份工作去了哪儿,也没交代两人在乡下到底发生了什么。
只是后来在一段话里出现过,“随同女主一起下乡的爱慕者杨建民,却永远地留在了那片黑土地”。
杨建民的下场回忆完,温明花的目光又转到眼前大闺女的身上。
杨满春的那个对象,是她高中同学的小叔,不仅他本人已经年近三十,家庭成员复杂,最重要的是,那个男人,其实是个很暴戾的人。
杨满春婚后,三年未孕,婆家的公婆就对她百般嫌弃。
其实那时候也是正好赶上杨家长子、远在西南边防当兵的杨建国牺牲,杨满春也是失去了最后一个能为她撑腰的人。
婆婆虐待、丈夫对她没有了之前的温存小意,又正好她婆家第四代的长孙出了事,杨满春在那时第一次被丈夫家暴。
家暴,永远只有第一次和无数次,最终,不满二十五岁的杨满春在一次家暴过程中死去。
温明花心里恨得不行,她瞪了一眼低着头切酸菜的大女儿,视线又移向站在旁边默默看她炒菜的小儿子。
这是个书呆子,他的眼里心里,只能容得下他的书本,虽然上完了高中,但还是在第一次高考的时候落了榜。
她这个做妈的,倒是有让他继续考,但他自己不愿意因为高考拖累家里,就去顶了他爸的岗位。
原本这也算是好事,可谁都没想到他的姐姐会被家暴致死。
得知消息的那一刻,他就跑去他姐婆家,一个人将人家家里砸了个遍,然后,不出意外的,他被那家里的几个青壮反杀了,左大腿粉碎性骨折不说,连写字吃饭的右手小手臂也被打断。
温明花手上越加用力,锅铲铲得锅底“哐哐”作响,惹得心思本来已经不在厨房的杨建平赶紧收敛心神,回身去拿案板上的大碗准备递给他妈盛菜。
温明花不仅是气愤,也是对杨建平的可惜和怜悯,多好的大学生苗子,没考上大学就算了,还因为一个渣男误了他自己的一辈子。
但这还不算惨,惨的是什么?
惨的是她这个当妈的,在接到这些接二连三的、子女死的死,废的废的打击后,也跟着撒手人寰。
留下一个残疾的小儿子,和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女儿相依为命的生活。
这不惨吗?
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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