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去了警署,交给了阿sir。
阿sir问:“这是你捡到吧?三个月后没有失主认领,就归你了,女仔,你叫什么名字?”
书静涵:“是他捡到的,记他名字吧,到时候给他。”
王冠熙连忙道:“不是我捡到的,是她捡到的,不关我事。”
香港的法律,拾到的钱物三个月失主未认领的,便归拾到者所有,小丫头,你不要是吧?
三个月后,还是你的。
阿sir都懵了,道:“这钱是你上交的,就记你名字了,三个月后,没人领,我会打电话给你。”
书静涵:“阿sir,三个月后没有人领,你就帮我拿给对面的孤儿院吧,这钱我不能要,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吧。”
“ok”
接着王冠熙跟书静涵继续去上学了。
王冠熙问:“你怎么送去孤儿院啊?”
书静涵:“给有需要帮助的人阿”
接着两人到了学校,简单集会,唱歌,然后上课,王冠熙有些闷闷不乐。
就这样白白损失了1万港元,这书静涵自尊心太强,性格太倔,太严肃,对她自己要求也太苛刻,算了,就当做慈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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