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晴雯不是一个没有规矩的人,每天必做的一件事就是去林府见见黛玉,她的规矩只留给她喜欢的人去讲。
“你又干什么去了?小心他们抓住你。”
晴雯就给黛玉笑:“抓住了正好,林姑娘和姑爷一起去救我。说个新闻给你听。”
宝琴第一时间找好吃的喝的坐稳了准备听,她可喜欢听故事了。原来堂姐过得也不怎么样吗,那干嘛还去那家呢。
晴雯对宝琴感觉很奇怪,喜欢她的美,又嫉妒她的身份。摆明了是给李大人做侧室的,还被正室林姑娘养妹妹一样养着,命真好。
黛玉好无奈,晴雯的八卦功底都是贾家磨练的,就没有她不打听和不知道的。
自己已经没兴趣知道贾家任何事,偏这个丫鬟天天来报道,搞得听也不是不听也不是。
“先说好,贾宝玉的事就不用说了。说说老太太的事,我就听。”
晴雯哦了一声:“那我没得说了。”
黛玉起身就走,今天要过去看看三郎去,当然也要看看自己爹在李家吃的饱吗。
宝琴不让晴雯走,雪雁也凑上来,三个小女人唧唧咕咕嘻嘻哈哈的聊着宝玉生病的故事。
黛玉去找了李纨,看着贾蘭临完一纸字,又给自己背了一篇学而,才放他去玩。
李纨问着黛玉:“有事?”
黛玉点点头:“姐姐怕是要回去一趟了。”
“哦?我回去做什么?”
“有人想着害三郎,姐姐帮我看住了他。”林黛玉的消息来源比晴雯更多,还更确实。
探春让贾环过来报了信,宝钗想要借自己身子去换药方。
黛玉才不信这么蠢的办法是薛宝钗想出来的,她想要方子完全可以过来谈合作,犯不上把你贾探春送到李家来做妾,那样做她会被荣国府折磨到死的。
怎么就是妾了?
孤男寡女共处一室,无良媒。
意思是你们可以单独凑一块,想干什么都行,后果就是一旦被外人知道后,没有媒人做保。
本朝律法延续的《大明律》,一半篇幅是讲婚姻制度,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缺一不可。
没有后面的媒妁之言,就没有聘书。换个意思理解,不受任何法律保护。
父母之命不是说爹妈给你指定,那是后来的人篡改了意思,现在还是正讲,父母必须要有知情权。
爹妈有了知情权,又到了十四岁的年纪,媒人上门能推荐好几个给姑娘挑,这时候女孩是有最大的选择权,爹妈也不能违背了女儿的意愿。
什么时候搞成了盲婚哑嫁呢。
穆皇要没有登基的话,明末开始被“东林”改了儒家释义后,金钱鼠尾辫更上一层楼。
前面还有一个朝代也这么玩过,南宋。它这么玩是跟朱子有直接关系。封建农耕时代两件事最大,一个是土地所有权,一个是婚姻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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